《我的青春 我的祖国》MV拍客大赛
活动介绍:
协作单位
电视媒体支持:国际频道
网络媒体支持:新浪湖南
法国及欧洲赛区支持:欧洲中谊文化传媒集团
比赛细则敬请登录赛事官方网站:新浪湖南
赛事时间
2012年10月26日一12月31日
参赛渠道
a,登陆赛事官方网站:新浪湖南“我的青春我的祖国”MV拍客大赛专题报名区报名
b,登陆新浪微博:编辑#我的青春我的祖国##拍客大赛#+一句话介绍作品+作品链接,发布微博即可参赛
c,邮箱接收(作品征集邮箱:huarenshixian@sina.cn)
参赛要求:
1.参赛视频作品片长在5分钟之内;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赛
2.每人仅限一部作品获奖,多部入围者从中择优角逐大奖。
3.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4.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5.本次大赛不接受含有下列任何内容的作品: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或者教唆犯罪的;
(8)散布违背传统道德观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赛事奖励
最佳人气:1名
最佳导演:1名
最佳原创奖:1名
最佳摄影及剪辑:1名
最上镜女主角:1名
最上镜男主角:1名
最佳组织奖:若干名,颁发活动荣誉奖杯一座
入围奖:若干名,颁发活动荣誉奖杯一座
版权所属声明:
版权所属
1、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视频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视频作品著作权。湖南国际频道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2、湖南国际频道有权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推广,包括但不限于集结出版、网络视频播放,并且展播不局限新浪平台,作者享有署名权。
3、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享有所有初评入围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将所有初评入围作品刊登在新浪网各网站上 (包括但不限于新浪网sina.com.cn、sina.com、sina.com.hk及sina.com.tw)以及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自行开设或与合作伙伴共 同开设的WAP频道中、新浪的电子网刊、频道、网络台等相关业务等内容。
4、本次大赛合作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手持阅读器终端版权使用权。
5、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投稿时特别注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