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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空调不低于26℃ 三个月内将不定期开展监察

来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2012年7月6日【评论0条】字号:T|T

  昨晚9时许,车站北路某室外游泳场,市民在水中戏水消暑。当日长沙最高气温达到了39摄氏度。 贺文兵 摄  昨晚9时许,车站北路某室外游泳场,市民在水中戏水消暑。当日长沙最高气温达到了39摄氏度。 贺文兵 摄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7月6日讯(记者 朱敏)长沙连续几日气温破35℃,公共建筑空调在给人们送清凉时,有没有注意到节能环保?昨日,市能源执法支队对河西步步高商业广场、中国移动妙高峰营业厅、佳程大酒店、城南供电局营业厅、天心区政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进行了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执法检查,拉开了今年夏季公共建筑空调温控执法工作的序幕。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长沙市节约能源办法》的规定,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在步步高商业广场,执法队员先后来到一楼名品馆、二楼女装馆和负一楼超市,每层选择东、西、南、中四个点,用测温仪进行现场检测,结果显示温度控制在26.5℃至28.6℃。

  专家测算,在一定条件下,室内空调温度每调高1至2度,空调机的功率将下降5%至10%,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对节能有重要意义。

  市能源局副局长、市能源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向绍忠表示,即日起到9月底,市能源执法支队将不定期开展执法监察,督促各单位合理用电、节约能源。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也能自觉节能,举报电话88667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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