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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试药人”不是职业“小白鼠”

2018年08月22日 09:45 华声在线 

  看着银行卡里到账的6200元钱,宁波市民小沈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兴奋。不到一周时间,就能拿到6200元收入,是他平生从没见过的高薪。可这高兴劲,伴随着忐忑。涉足试药圈,钱好挣,却有风险。几乎每个初入试药圈的人,都有过这样的挣扎,而相对来说的“少付出、多回报”却总是充满了诱惑。这种被圈内称为“躺着挣钱”的职业,也因此让很多试药人上了“船”就很难再下来。

  新药上市离不开试药环节,职业“试药人”这个群体也就应运而生了。应该说,这个群体的存在,是有其存在合理性的。毕竟药品的安全性能,功效性能都是需要检测的。失去了这个环节,就不可能维护大众用药安全。由此不难看出职业“试药人”的重要性。

  但是,职业“试药人”不应只是“小白鼠”。尽管说,在职业“试药人”试药的时候,有关科研单位,有关制药公司是支付了报酬的。可是,不能因此支付了报酬,就心安理得只把职业“试药人”当成“小白鼠”。

  而目前的情况是,国内试药环境低下。具体来说,存在这样几个问题:其一,“直接试药”。在新药性能没有得到基本验证的情况下,就直接让“试药人”试吃;其二,“金钱试药”。在安全隐患存在的情况下,加大试药回报,用金钱引诱“试药人”冒着巨大风险试药;其三,“一试了之”。试药环节完成之后,就与“试药人”井水不犯河水,对“试药人”今后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

  在我国,每年都有大量新药上市。根据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每种新药在批准生产、推向市场之前,都必须经过动物试验、人体实验和临床试验这三个过程。其中临床试验一般又分三期,第一期是在健康人身上证实其安全性;二期是用于病人,了解毒副作用;三期是进一步扩大病例数,确定剂量、明确疗效。这是药品安全管理的必然路径。我们不能因为职业“试药人”是心甘情愿的,就侵犯他们的基本利益。必须规范试药环节,尽量降低安全隐患,尽量提高保护措施。

  要实现试药环境优化。也就是说,任何新药需要寻找“试药人”的时候,都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完成新药的性能检测,在性能检测过关之后,才能让“试药人”先吃一口;

  要实现试药跟踪保护。试药完成之后,试药企业和“试药人”之间的关系不能是“形同陌路”,不能终结于“一手拿药一手拿钱”。完成试药环节之后,也应该跟踪保护,出现健康危害,应该从公益角度进行关爱。要建立规范的“试药人名单”。

  要实现签订劳动合同。试药企业和“试药人”之间的关系,也应该是聘用关系,需要签订劳动合同,需要购买必要的保险项目,以最大程度维护群体权益。

  别把职业“试药人”只当成职业“小白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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