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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禁放出狠招 搬家“过火”放鞭炮遭拘留

来源:衡阳晚报2015年6月1日11:04【评论0条】字号:T|T

 

西子莲花小区燃放爆竹现场西子莲花小区燃放爆竹现场

  (记者 王翟)公安机关提醒,我市将加大打击力度,一经查实,将按“三个一律”原则进行处罚,即一律顶格处理到位、一律恢复现场、一律经媒体曝光,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限放”规定,莫把“喜事”办成“丑事”

  禁放烟花爆竹人人有责,但仍有部分市民陋习难改。5月30日清晨,蒸湘公安分局长湖派出所查处4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名当事人都被依法予以拘留3天处罚。

  30日早上6点,记者在西子莲花小区大门口看到,这里人行道上一片狼藉,烟花爆竹燃放后残留的纸屑足有七八米长,一旁还有好几桶已放完的大礼炮。蒸湘区长湖派出所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取证,并对燃放烟花爆竹当事人进行调查。

  经查,西子莲花小区6栋1903住户刘晓燕违反“限放”规定,是因为搬家“过火”想冲冲喜。当天早上,长湖派出所民警还查处了另外3起因搬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他们分别是锦绣湘城3栋1318住户费小春、锦绣湘城湘福阁739住户陈清娥、冠都现代城A4栋504住户刘贱生。

  公安机关提醒,近期,我市将加大对居民搬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查实,将按“三个一律”原则进行处罚,即一律顶格处理到位、一律恢复现场、一律经媒体曝光,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限放”规定,因为原本喜庆的一件事,最后弄成了“丑事”,不仅影响心情,还将受到道德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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