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加料”为拉回头客
“中午吃点啥?”
“还是麻辣烫呗,几天不吃就想。”
在中央商城工作的小王自入冬以来,几乎每天的午餐都由热腾腾的麻辣烫来解决。她说她和同事们都爱这一口,冬天里百吃不厌。火锅、麻辣烫、汤面、米线……寒冷的冬天里,这些食品成了冰城人的“食宠”。
“几天不吃我就想。”“80后”个体老板郭威对火锅的热衷一点也不亚于小王对麻辣烫的喜爱,郭先生不论冬夏,对常去的两家火锅店百吃不厌,身边的朋友没有不知道的。
“当你经常想吃哪一种食物时,那就得小心了,就有可能是中招了。”老徐用了“潜规则”这个时髦词来形容目前餐饮行业使用罂粟壳、罂粟籽做调料的现象。“这事由来已久,凡是家里干过餐饮的,就是自己没用过,也都知道这回事。曾经有一阵子有人发现过火锅汤里有大烟壳,有关部门好像也查过,不过一阵风就过去了。现在不论是壳还是籽基本上都打成粉用的,食客们根本看不出来。”老徐说餐饮老板们用这东西调味无非就是想拉点回头客,吃着香就会再来,一来二去的,生意自然火了。现在火锅店、麻辣烫满街都是,谁比谁的水平高呀,什么祖传秘方,这东西就是秘方!
买卖、使用罂粟壳可拘留
拿着网上买来的罂粟壳和南极市场里买来的罂粟籽,记者来到哈尔滨市公安局禁毒支队,请专业缉毒人员进行鉴别。市禁毒支队相关负责人通过初步鉴别认定记者手中物品确是罂粟壳和罂粟籽,但从颜色、气味看这些罂粟壳和籽是经过“灭活”的。据介绍,所谓“灭活”就是将罂粟壳通过蒸、煮加热,使其失去活性,不能再继续繁殖。据专业人员介绍,灭活之后的罂粟壳,其相关的生物碱成分会受到破坏,毒性也会丧失很多。缉毒人员告诉记者,记者手中的这些东西已不属于毒品范畴,但是买卖也须经过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批。如此随意自由地买卖和使用是绝对不允许的。
据市禁毒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的有关问题解释》规定:非法买卖罂粟壳50千克以上者,依照刑法347条,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该负责人说,利用互联网如此随意地进行罂粟壳买卖,以前他们从来没听说过,这是随着网络商务发展,给禁毒部门带来的新课题。据黑龙江省戒毒中心的医生介绍,罂粟壳中含有吗啡、可卡因、罂粟碱等物质,这些物质经常食用会逐渐成瘾。
久食“加料火锅”可中毒上瘾
记者从市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据了解,早在1991年,卫生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联合下发过《关于查处在食品中使用罂粟壳(籽)等违法行为的通知》,2008年,卫生部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中,罂粟壳就名列其中。但是食品与药品监管部门也表示,由于当作调料使用的罂粟壳用量较少,用化验火锅底料的方法不一定能检验成功,除非是“抓现行”。
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主任药师欧阳郢告诉记者,罂粟壳能够提鲜的说法没有什么科学依据,但是久食能够成瘾是不争的事实。罂粟壳中的生物碱虽然含量较少,纯度也不高,可能对吸毒者起不了多大作用,但对于绝大多数未接触过这类物质的人来说,“功效”也不可低估。如果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品,就可能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现象,严重时可能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品,也可以让人产生耐药性,日后当医疗上需要使用止咳、麻醉等药物时,就会出现药效不佳现象。欧阳郢认为,尽管食用罂粟壳产生的兴奋感没那么明显,但如果长期食用,有可能慢性中毒甚至成瘾。另外,食用“罂粟壳火锅”是否会立刻上瘾,因人而异,因为不同的人对毒品的敏感度不一样,有人天生对依赖性药品具有高度敏感性,吃了就会上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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