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一本学校学费标准表
学费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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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学校 |
非“211工程”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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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航海、地矿油类 |
3600 |
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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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哲、理类 |
5300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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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教、管类 |
55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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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体育类 |
6500 |
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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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新闻 传播类 |
表演专业(含美术) |
8000 |
8000 |
师范生5400 |
其它专业 |
6000 |
6000 |
师范生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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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安类 |
7800 |
7500 |
注:1、执行本表“211工程”学校学费标准的为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执行本表非“211工程”学校学费标准的为湖南农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南华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
2、一本学校招收的师范类学生除艺术与新闻传播类外,不分学科按每生每年4000元收取学费。
3、湖南大学广播影视学院招收的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表演三个专业按每生每年13000元收取学费。
4、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单独招收的运动训练专业按每生每年11200元执行。
5、经国家验收合格的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招收的软件工程、数字媒体专业学费标准,按每生每年8950元执行。
6、对自愿参考ACCA专业方向的会计学本科学生,ACCA专业课程学费标准按每学分500元执行(共42学分)。
7、警察(官)院校招收的警察(官)类学生不分学科按公安类学费标准执行,非警察(官)类学生按学科分类学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