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1月18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赵颖慧)长沙市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对于向谁买、买什么、怎么买的问题,已经正式有了答案。
11月17日,长沙市政府发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公布了第一批“购买清单”。
清单显示,包括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在内的社会力量,能够向政府承接公共卫生、公共教育、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12个领域40项具体服务项目。
《暂行办法》自12月1日起实施。
向谁买
社会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可以当卖方
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获得政府“买家”的青睐
《暂行办法》规定了公共服务交易双方的资格,符合资格的“买家”和“卖家”才能拿到“摊位”。
“买家”,《暂行办法》说,购买主体是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如长沙市民政局)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如知识产权局)。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
在随后公布的《长沙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指导性目录(第一批)》中,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主体有体育、民政、教育、规划、国土资源、发改、财政、审计、住建、城管、法制、司法等二十几个部门。“亲们”的队伍几乎代表了整个长沙市政府,十分庞大。
“卖家”,《暂行办法》规定,“社会力量”可以作为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在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机构等。“卖家”不局限于社会组织,也可以是企事业单位。
就像信誉值越高的“卖家”更容易达成交易一样,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获得政府“买家”的青睐。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工院院长史铁尔说,长沙社会组织如慈善类和城乡公益服务类较发达,“市本级43家公益类社会组织,基本能够承担公益类的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