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直接撤销237个
议事协调机构,是指为了完成某项特殊性或临时性任务而设立的跨部门的协调机构。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市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包括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指挥部、组委会,开始接受严格的“体检”。
该留的予以保留,该撤销的坚决撤销。工作跨部门需要经常协调的,工作任务重大、单个职能部门难以承担和协调的,或者省政府要求明确保留的,予以保留。工 作职责相同或相近的,工作职责相互交叉或涵盖的,则合并并调整工作人员。对于那些长期未开展工作或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工作任务已明确由相应职能部门承担 的,则坚决予以取消。
清理前,全市共有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477个,通过集中清理,直接保留142个,98个合并更名后调整为40个,直接撤销237个,精简率为61.8%。
长沙市反窃电工作领导小组、长沙市银行卡推广使用领导小组、长沙市保护青蛙工作领导小组等等,这些曾发挥过作用的机构,在经过清理规范后,退出了历史舞 台。有关负责人表示,直接撤销了237个,反映的不仅仅是“撤销”两字,更是下大力气打通工作“任督二脉”,进一步激活工作动力、服务群众的切实举措。
这次清理规范了,以后怎么办?靠制度。我市制定出台《长沙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规范全市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和管理。
该办法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行,规定了3种情形下可以申请成立议事协调机构,4种情形下,不得设立议事协调机构。8种情形下应当撤销议事协调机构,包括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的,工作职能消失或者没有实际工作需要的,以及长期不开展工作或者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今后,凡政府系统确需成立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需要 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