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具体改什么
全面深化改革,涉及方方面面。那么,哪些具体事项会进入议程?
省委改革办提供的资料中,把改革事项分为三类:
一类是“中央统一部署的重大改革事项”。“这一类主要是落实推进,中央出台总体方案后,地方负责落地。”省委改革办一名工作人员解释。
另一类是“省市主动作为的重要项目”,中央有精神,或者只有原则性的意见,得省里自己拿具体方案。湖南今年着力推进的9大类48项改革,大多属于这一类改革事项。
48项中,有一项是“在湘江流域开展环境保护行政体制综合改革试点”。这种具体鲜明地方特色的改革事项,别的省份也有,如河北的“建立京津冀协同发展机制”,北京的“研究人口调控、完善交通治堵机制”。
还有一类,是“影响深远的试点项目”。
“这类项目,或许没有纳入‘深改组”计划,也没有明确的政策文件规定怎么做,只有大的方向,但它在现实中又挺重要,地方也有试点的积极性。”上述改革办人士说,“那么,上报中央改革办备案同意后,就可以先行先试。”
上述改革事项中,最引人关注的是“15项”。
15项,涵盖经济、文化、司法、行政等各个方面。
今年7月,湖南“深改组”专门发文,从48项中挑出15项,作为湖南今年改革的重中之重。
15项中的每一项,都明确了负责的专项小组。
如“试点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这一项,由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参与单位有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等多个部门。
这项改革目前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8月19日《湖南日报》发布消息,经省政府批准,长沙中低速磁悬浮轨道交通工程,将率先采用PPP(公私合营)模式建设和运营。其中,政府持股62.5%,企业持股37.5%。
“试点成熟后,就要总结经验,制订方案,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就可以推广执行。”上述改革办人士说。
15项试点改革事项,属于经济体制改革范畴的最多,占了三分之一。
“当前正处于‘三期’叠加期,‘稳增长、调结构’压力大,对经济拉动、民生改善立竿见影的改革事项,省领导格外重视,会尽可能往前排。”上述改革办人士如此解读其中的信息。
改革进度如何监测
《中共湖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列出了湖南的改革时间表。
2014到2016年,是重点突破阶段;2017到2018年,是集中攻坚阶段;2019到2020年,为完善制度和成果巩固阶段。
不过,改革是个复杂而艰难的事,如何保证各地方、各部门按时按进度完成任务呢?
从省“深改组”制定的进程监测表上,可以看出。以省编办为例,假设它2014年7月到12月的任务是“基本完成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那么,它7月份的目标任务会有两项,“审核改革单位‘三定’职能”和“做好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调研摸底工作”。
若省编办按时制定了“机构三定方案文件”和“具体的改革建议调研报告”(分别对应上述两项任务),且“作业”符合要求,意味着它7月份的任务完成。
从8月到12月,省编办还有别的任务。每完成一个月份的任务,进度条上增加相应比例。
12月过后,若进度条显示为100%,意味着,省编办牵头的“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按照上述办法,省委改革办和省委省政府督察室会对各单位当月改革任务进行核查和实地随机抽查。被核查单位,需要提供会议纪要、调研报告、实施方案、制度成果等“作业”,证明自己所负责的改革事项是按时按质完成的。
湖南省“深改组”文件中提到,监测工作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或邀请第三方共同参与完成。
当然,这个评估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是否有相应的奖惩措施,以保证评估体系的权威?如何让第三方参与,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