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担当 全面履职
――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
通讯员 郑亚邦 刘学先 本报记者 乔伊蕾
数月前被查处的衡阳破坏选举案,震惊全国。在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省委依纪依法对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对于此案中暴露出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省委高度重视、全力整治。去年以来,省委领导班子从自身做起,履行“一岗双责”,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把选人用人关,不断加大惩处腐败力度,确保各级党委全面正确履职。
率先垂范履“双责”
在省委班子的示范、号召下,全省各级党委积极行动,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今年两会期间,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首先是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5月7日,徐守盛在全省召开的党纪条规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亲自为党员领导干部讲授廉政党课,要求全省时刻紧绷廉洁从政这根弦,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他坚持从严抓班子、带队伍,经常与省几大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并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省委班子成员们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省委不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分解,层层签订责任状,促进责任上肩、任务落实;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去年全省共对494人实行了责任追究;修订《省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作出重大决策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确保民主科学依法决策。
全省各级党委纷纷响应省委领导班子号召,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日常工作的首要位置,对党风廉政建设常研究、抓具体,各自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无论是党委、纪委还是职能部门,都在年初对各自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
落实责任抓关键
我省从管住作风、管住权力、管住钱袋三方面入手,抓住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近年来,全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聚焦“四风”问题。去年年初,省委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就领导干部的考察调研活动、会议活动、厉行勤俭节约等九个方面做出了严格规范。去年9月,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被称为史上最严“限宴令”。据统计,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3323个,处理379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72人。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545个,处理80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3人。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有效管住权力。近年来,省委致力于规范权力的运行:加快简政放权,在之前精简1000余项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去年又取消、调整和下放86个审批项目;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管理,编制并公开权力目录,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办事公开,69个省直单位共建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3704项。2011年6月,我省首次举行集中述廉评议活动,4名厅局级党政一把手在现场逐一向省纪委全会述廉。至今,已有近30名厅局级党政一把手面向全体省纪委委员公开述廉,并接受投票评议。
此外,我省还制定和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三公”经费支出、公共资金安排等方面的制度,并严格遵守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管好公家的钱袋。去年,全省“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压缩5.8亿元;省直157个机关单位“三公”支出全部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公务接待宴请消费减少30%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较前年减少1184人次,同比下降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