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株洲讯(记者周帙恒)公务接待餐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鲍鱼、燕窝、鱼翅、海参等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上级领导来株洲,市委书记、市长参加陪同的,车辆总数不超过4台;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不得清场闭馆……
近日,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株洲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详细规定了株洲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时,应该遵守接待管理实施标准。
“实际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出台以来,我们基本上已经遵守了相关规定,只是《细则》细化了相关标准。”株洲市委市政府接待处相关负责人说。《细则》要求,株洲市各级党政机关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和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据了解,株洲各级党政机关将把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其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求
无公函来访人员株洲不予接待
根据《细则》,因公来株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和军队系统副军级以上领导、省级机关正厅职领导,外地市党政代表团,以党中央、国务院(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或以省几套班子名义来株的督查调研组,以及市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对象,纳入株洲市本级集中管理的接待范围,由市委市政府接待处负责食宿安排等活动。
国家工作人员的非公务活动和个人接待活动不得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
迎送
不挂横幅不贴标语严格控制用车数量
在接待用车方面,《细则》要求严格控制随行车辆。上级领导来株,市委书记、市长参加陪同的,车辆总数不超过4台;市领导下基层,车辆总数不超过3台。接待单位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合理安排警力,不得清场闭馆。
除此之外,《细则》还详细规定了接待迎送、陪同、接待地点等标准。在迎来送往中,株洲各级党政机关不得在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机场、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不得安排合影。
陪同
市领导下基层,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在公务活动陪同的标准方面,《细则》规定不得层层多人陪同。其中,市委书记、市长下基层,随行的市直部门负责人不超过4人,县市区分别对应由1名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陪同,其他领导视情况在会议或用餐时安排会见或会谈。其他市领导下基层,随行的市直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人,县市区只安排1名与考察调研工作相关的负责人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