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陈琮元)
今后旅游途中要购物,将有章可循了。近日,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等四个新版合同示范文本。湖南省、长沙市旅游局行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已给各旅行社下发实施新合同通知,这个5月,新版旅游合同将在我省全面推广开来。
记者了解到,上述新版旅游合同被称为“补丁”合同,与《旅游法》紧密契合。与旧版相比,新版旅游合同(以下简称新合同)针对购物、增加游览景点、退款扣费标准等问题进行了细化。与旧版本相比,新合同有哪些条款值得广大消费者注意?5月6日,记者结合游客旅游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及疑惑,采访了多名旅游业内人士,就上述新合同逐一进行解读。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潘海涛 实习生 钟雅洁
新合同·细则解读
被强制购物或加点
可要求退款
案例:“同样的路线,安排购物的团只要3500元,纯玩团价位则在4100元左右,不是说《旅游法》取消了购物吗?”想去泰国旅游的陈小姐咨询多家旅行社后内心有个猜测,购物团“卷土重来”了,并且换了一个名称,“购物协议团”。
新合同:游客一旦发现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或是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解读:长沙国旅总经理马昕表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于明显低于参考报价的产品,消费者应慎选。如遇到强制购物,可保留证据然后通过法律或致电行业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维权。
游客中途退团
扣费标准下调
案例:在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市民刘先生购买了某旅行社价值398元崀山精品两日游产品,因为临时有事未能成行。考虑到临时毁约是自己造成的,刘先生没有跟旅行社提出退团的请求。
新规: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扣除;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扣除;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扣除。
解读:吉首大学旅游学院院长尹华光教授表示,新版旅游合同首次明确了解除合同费用的扣费标准,这对于消费者而言是个大好事,此外,新版旅游合同中有关退团扣费标准的下调也契合了《旅游法》的规定,强调了游客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
无故被甩团
最高可索赔三倍团费
案例:《旅游法》实施之后,部分旅行社或导游“甩团”的嚣张气焰被一度打压,但变相甩团行为依然屡禁不绝,今年4月赴丽江旅游的长沙陈爹爹就陷入了上述窘境,“导游是个小女孩,一开始她就哀求大家可怜她工作不易,购买些产品,后面见大家反应平平,她就赌起气来,叫司机停车,如果大家不买就不开车”。
新规: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解读:湘潭大学旅游管理学院院长阎友兵指出,较之于媒体曝光的导游拉刀逼游客就范等行为,变相甩团尽管不会给游客带来人身损害,但却严重地损害了游客的自身权益。新合同对甩团行为进行明确说明,这将会给旅行社或导游形成震慑力,甩团等行为有望得到根治。
行程单不准出现
准星级酒店
案例:提到准星级酒店,长沙退休职工刘奶奶气不打一处来。去年11月,她女儿帮她报了一个海南五天四晚团,行程单上写的是全程入住准五星酒店,下车后发觉被坑了,简陋的酒店大厅设在二楼,客房内设施也与一般的商务宾馆无异。
新规: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酒店”、“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解读:一名不愿透露具体姓名的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使用不确定用语实际上是旅行社规避风险的手段之一。一来是旅行社还未拿到房间,以防临时有变更,二来是旅行社故意隐瞒实情。这些“行业潜规则”的确没有违反合同,但游客的旅游体验会大打折扣。
游客不文明
可被清退出团
案例:在法国卢浮宫水池中泡脚、在埃及卢克索神庙的墙面上刻“到此一游”字样……几乎在每个黄金周,总会出现各种中国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和现象。导游周欣就对此苦恼不已,如果善意提醒一下,游客会认为丢了面子,很不领情,接下来的行程处处对她刁难。
新规:游客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并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旅行社可与其解除合同,并以书面等形式告知旅游者。同时,旅行社应按照相关约定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给旅游者。
解读:湖南旅游百事通总经理陈文嵩分析称,旅游究根到底是个服务行业,清退游客姑且不说影响公司业绩,不文明行为究竟如何界定,新合同并无明确说明,遇到强势的客人,还可能会反过来状告旅行社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新合同·业内观点
太繁琐,执行有难度
对于本次实施的新规,长沙某旅行社负责人坦言:“新版合同内容非常详细,但一些内容因为过于主观,实施起来会有难度。”
记者也发现,新版合同样本长达29页,涉及术语和定义、合同的订立、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但仅术语与定义就包含16项子内容,合同的订立中关于《旅游行程单》部分就包含8项子内容。信息量非常大。
新合同·律师连线
游客维权更容易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陈平凡律师表示,新合同是对去年《旅游法》更为细致的解释和补充,《旅游法》从此有了量化的标准。
更为重要的是,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可凭借签订的合同以及保留的被侵权证据,双管齐下,更容易维权成功,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