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8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长沙举行,邀请了法律界、媒体界和运输业等代表们到场听取报告并发表意见和建议。
- 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唐国栋。
- 5月8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长沙举行,邀请了法律界、媒体界和运输业等代表们到场听取报告并发表意见和建议。
- 湖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王剑平发表意见讲话。
- 湘潭市红叶华达出租车公司的哥黄战军,从事的哥20年,对交通管理实际有了切身体会,讲述了切身实际的感受。
- 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张向军接受新浪网等媒体采访中。
- 湘潭市红叶华达出租车公司的哥代表黄战军。
今年5月1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周年。5月8日,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在长沙举行,邀请了法律界、媒体界和运输业等代表们到场听取报告并发表讲话,座谈会总结回顾了十年来的变革和发展,道路交通安全成效,研讨了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从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获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十年,是我省道路交通实现大跨越、大发展,人、车、路交通要素年均增长率近30%。其中,道路通车里程达24万公里,比2003年底的6.77万公里增加255%;机动车保有量达875.6万辆,增长了294%;机动车驾驶人达973.6万人,增长267%。十年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紧紧围绕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不断创新思路理念,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交通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全省公安交警微博粉丝群超500万
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唐国栋介绍,2006年9月1日,我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正式生效,开启了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新篇章。2013年,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了“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社会化治理工作机制,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历任省领导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徐守盛、杜家毫、孙建国、盛茂林、张剑飞等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现场办公解决交通安全管理难题。省政府先后召开“石门会议”、“资兴会议”、“株洲会议”等高规格会议,成为推动农村、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的里程碑。省政府成立了近30个厅局为成员的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先后召开20余次全体会议,研究协调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道路客运安全年等专项整治,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力度空前。十年来,通过文明交通大讨论、大教育,各界群众对交通安全工作广泛支持和参与。全省建立了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著名主持人汪涵受聘为文明交通形象大使,组建了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3万余人,全省公安交警微博、微信群粉丝超过500万,以极高的权威性、活跃度和影响力,成为全国先进典型,切实形成了广播有声、报刊有字、电视有影、路上有牌、墙上有图、手机有信、网上有料的集群联动宣传效应,平安交通文化辐射力大大拓展。据省公安厅交管局10万份调查问卷统计,90%以上受访者更加注重把出行安全放在首位。
交通安全系数稳步提升 努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十年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精确打击重点交通违法,始终保持了严查、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近年来,先后针对涉牌涉证、酒驾醉驾、公车交通违法、货运车辆严重违法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了常态化的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全面实行了交通违法处理“零减免”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3年,全省交通违法总量为1331万起,比上年下降17.3%;共处理交通违法行为1431万起,处罚到位率达107%,同比提升30%,闯红灯、未悬挂号牌、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十年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从影响交通安全的人、车、路等源头因素入手,加强了源头监管和源头治理,努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严把驾驶人考试培训关、车辆生产检验关,严格执行驾驶人审验教育、满分学习制度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降级注销制度。构建“生命防护工程”,先后开展了4次大规模的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整治危险路段1.2万余处,建设山区公路路侧护栏960公里,渠化交叉路口2068个,安装减速带1.3万处。全省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由十年前的14.28人/万车,下降到2013年的2.15人/万车;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由“十五”期间年均3.2起,下降到“十一五”期间年均1起,2013年更是实现了“零发生”,创下历史最好纪录。
交通治理手段不断创新 公安交警部门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
十年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深化“城市保畅通、农村保安全”的总体思路,不断创新理念、拓展思维,提高交通管理效能。全省农村交管工作创新经验,得到了孟建柱、黄明等中央和公安部领导的充分肯定,中央4部委专门赴怀化调研。提请省人大颁布实施《停车场管理办法》,更加科学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道路交通。在全国率先开展“文明交通指数测评”,测评结果纳入文明城市评选重要内容。长沙、株洲、常德成功创建全国交通管理模范城市,郴州市已经通过了部际验收。连续7年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创建活动,常德石门等13个县区市被评为全国“平安畅通县市”。十年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努力实现交通管理与服务民生的有机结合。建设了“六化六统一”的机动车及驾驶人服务平台,推行了业务权限下放、“一站式”办结等服务举措,实现了交通违法异地罚缴,年内还将建成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网上支付平台。
交警执法行为全面规范
十年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推进公安交管工作的基础性工程、作为加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公安交警规范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显著提升。逐步健全完善执法标准体系,出台了《湖南省公安交警部门规范执法指南》,全面建立了执勤执法“八大标准体系”,路面执勤执法“五条铁规”工作经验被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推介。构建了严密的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推行了执法记录制度,特邀人民监督员加强执法过程监督。持续开展政治练兵、技能练兵、科技练兵,每位民警人均参加了5次以上的业务培训,推动了交通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的提升。加大执法保障力度,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正式“吃皇粮”,实现收支脱钩,结束了“以罚养警”的历史。连年部署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涉案财物管理和“两无”警队创建,突出整治执法“四不、三拖、三乱”问题,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顿,“涉交”违规经营专项整治荣膺全省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大力开展规范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全省共创建7个规范执法示范市,30个示范大队、133个示范岗、136名示范标兵,并涌现出“爱民模范”沈国初、“最牛交警”矮寨中队、“最美交警”李珊、“交警英雄”杨明洪等一大批典型模范。
面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新特点、新情况,与会代表们就《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中遇到的新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讨。大家认为,针对法律在贯彻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要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体系、完善法律责任、完善法定职能、完善执法保障机制,严格执法监督、严密法律执行,不断提升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