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行勤俭节约 反对铺张浪费
《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出台
本报2月12日讯(记者 田甜 唐婷)公务外出人员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禁止以检查指导、学习培训等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公务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
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日前,我省出台《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进一步规范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提出明确 要求。
“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高效透明”
去年底,中央先后发布《党政机关力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对照中央相关规定,我省第一时间着手启动《办法》起草工作,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办法》。
《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办法》执行。
《办法》指出,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加强国内公务外出管理。严格审批控制,实行公函制度。严格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按规定食宿,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省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干部可以安排单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
规范国内公务接待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和个人接待活动不得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简化迎来送往,不得跨地区迎送,
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工作餐以湖南本地家常菜为主,不得提供鲍鱼、燕窝、鱼翅等高档菜肴 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省领导到基层调研和出席公务活动,不得违反规定用警车开道,不得封路,不得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严格国内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和管理。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规范国内公务接待设施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严肃国内公务接待纪律。禁止以检查指导、学习培训、研讨交流等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和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监督检查。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政府问责范围,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