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应用工作新闻发布词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袁友方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由省公安厅研发的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自2013年10月28日在全省全面启用以来,受到了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下面,我就系统应用工作向大家简要通报一下情况:
省公安厅党委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教育活动中,针对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执法不公、办案不透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执法问题,即知即改,边整边改,建设及推广应用了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以信息化为手段进一步深化执法公开、警务公开,保障涉案当事人及其家属依法享有的知情权、监督权,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执法问题入手,“让最关心案件办理的人监督公安执法”,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建设及推广应用阳光警务系统,就是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等载体和平台,引导案件当事人及家属对公安执法办案情况进行查询和投诉,以阳光执法倒逼规范执法,“让执法晒在阳光下”,以此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该系统是互联网建立的警民交流沟通平台,是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唯一省级构建的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系统启用以后,公安机关受理群众报案,将在72小时内自动生成案件查询编码和案件实时办理状态等信息,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给案件当事人及家属,他们也可凭此编码登录互联网“湘警网”门户网站(www.hnga.gov.cn)进入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查询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并可对不处警、未收到案件查询编码、案件办理情况不满意等情形进行投诉。
如果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投诉,阳光警务系统将自动受理,派出所、县、市和省四级公安机关对受理的投诉逐级进行处理并反馈投诉人。其中,选择投诉类型为“在报案后72小时内未收到查询编码”、“对案件办理有异议”的,自动流转法制部门;选择投诉类型为“报案后,公安机关未出警”的,自动流转至警务督察部门。每个受理投诉的部门均规定有处理投诉完成期限,从基层执法办案部门至省厅相关部门依次为7日、14日、21日和30日,对于逾期不处理的投诉,阳光警务系统将自动将该投诉转送至上级公安机关办理。
系统启用2个多月以来,运行良好。截止至今年1月8日,系统共发送查询短信196629条,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登录互联网查询18121次,受理投诉1018起,均得到了妥善处理。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刚刚推广应用,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完善,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继续予以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围绕人机界面优化、提速投诉处理机制、扩大查询范围及内容、丰富系统功能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完善阳光警务系统,将其由现在的单一的执法办案查询投诉系统逐步拓展为涵盖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行政管理服务等领域的综合查询投诉系统,最大限度地扩大警务公开,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我们相信,在新闻界各位朋友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关心、支持、监督下,公安执法水平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公安工作将取得更大的进步,公安机关将为服务“四化两型”建设、实现“两个加快”、保障三湘父老安居乐业,作出新的努力!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