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有案不立(受)、立(受)案不查、执法不公、办案不透明等是人民群众针对公安机关反映比较强烈的执法问题。2013年省公安厅党委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质量年”、“规范执法攻坚年”、“基层基础建设年”、“队伍素质建设年”活动,由湖南省公安厅研发建设并推广应用的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就是以信息化为手段进一步深化执法公开、警务公开,保障涉案当事人及其家属依法享有的知情权、监督权,拓宽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的监督渠道。
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执法问题入手,“让最关心案件办理的人监督公安执法”,通过互联网、手机短信等载体和方式,引导案件当事人及家属对公安执法办案情况进行查询和投诉,以阳光执法倒逼规范执法,“让执法晒在阳光下”,以此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
1月9日,湖南省公安厅举办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应用工作新闻发布会,就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应用以来,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进行通报。会议由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处长姚涤非主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袁友方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现在,公安机关受理群众报案后,将在72小时内自动生成案件查询编码和案件实时办理状态等信息,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给案件当事人及家属,他们也可凭此编码登录互联网“湘警网”门户网站进入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查询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并可对报警不处警、未收到案件查询编码、案件办理情况不满意等情形进行投诉。
阳光警务系统将按照执法办案部门、县市区公安局、市州公安局、省厅四级处理反馈机制自动分流投诉至相关部门办理、反馈,并设置了不同的办理期限,对于逾期不处理的投诉,阳光警务系统将自动将该投诉转送至上级公安机关办理,从而保证及时有效处理群众投诉。
系统自2013年10月28日在全省全面启用以来,运行良好。截止至今年1月6日,系统共发送查询短信190113条,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登录互联网查询18121次,受理投诉988起,均得到了妥善处理。
会后,省公安厅组织全体记者前往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高桥派出所进行现场采访,实际体验湖南阳光警务执法办案查询系统带来的安全、快捷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