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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服务拖欠物业费 七业主被物业告上法庭

来源:潇湘晨报 2012-09-10 15:12:51

  家住宁乡县富豪山庄27栋的王先生最近收到了人生的第一张法院传票,更令他诧异的是,原告竟是小区物业公司,被起诉的理由则是拖欠了物业费。

  在小区里一打听,发现被起诉的业主还不止他一个,共有7名业主成了被告。王先生觉得有点冤:“2010年发现房子有漏水、开裂的情况,跟物业公司反映情况,他们态度很敷衍,所以从去年2月起,我才不交物业费了。”

  业主 不满物业服务,才拒交物业费

  王先生称,2007年8月,他在富豪山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起初小区物业服务还可以,他从未拖欠过物业费。2010年,房屋出现漏水、墙体开裂等状况,王先生向物业公司反映情况,“可物业每次都是敷衍,根本没解决问题,我从去年2月起便没交物业费了。”王先生说,截至今年6月30日,他一共欠了2033元物业费和466.08元的滞纳金,总共欠费2499.08元。

  8月29日,王先生收到法院的传票,案由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开庭时间是10月9日。他打听一下,小区内竟有7名业主遭物业起诉,27栋2楼的龚先生也是其中一员。

  “物业未能提供满意服务,我们有权拒绝交费。”龚先生称,小区门禁失灵、安保质量差、房屋漏水等问题很突出。两名被起诉的业主均表示,如果物业公司能够解决他们所提出的问题,他们会交清所欠费用。

  物业 房屋质量问题归开发商管

  9日中午,记者来到宁乡县大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富豪山庄管理处,物业刘姓负责人表示,小区有600多户业主,年初经物价局批准,物业费由0.8元/平米调至1元/平米。由于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时间较长,公司起诉了7名业主,“在接到法院传票后,已经有四户交清欠款。”

  “我们也是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该负责人称,目前,物业公司属于亏损经营,少数业主不缴纳费用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权益。物业公司曾多次向业主催交物业费,但一直未果,无奈之下采取法律诉讼的途径,“我们并未采取断水断电等极端措施。”刘姓负责人表示,如果业主交纳了所欠费用,物业公司将撤诉,并免除滞纳金。对于王先生、龚先生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他表示这些问题归开发商负责,物业只起协调作用,“我们会将情况反映至开发商。”

  [律师说法]

  拖欠物业费,业主败诉可能性较大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比起物业断水断电,法律诉讼的方式值得肯定。”李健称,至于诉讼中谁对谁错,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业主拖欠物业费,败诉的可能性较大。”李健解释,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明显的过错,又履行了相应义务,按照合同中的约定,业主没有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他建议,物业和业主应换位思考,通过协商解决问题,避免造成双方关系恶化,导致物业费难收的恶性循环。业主发现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不到位,可通过业委会等要求物业公司改进。

  记者 张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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