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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污染治理方案分布 探路重金属污染治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2-08-30 16:26:20

  “这是从湘江沿岸一个村子里抽上来的井水,已经被铬污染了,令人痛心的是目前仍有村民在取用这样的水。”湖南省人大不久前召开的一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环资委主任委员邹学明将一壶淡黄色井水摆上了会议桌,刺鼻的气味让在座委员们惊异瞠目。

  长期以来,湘江污染治理是湖南省决策层关注的重点。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工作方案(2012-2015年)》,这是湘江治污的最新举措。此前的2011年3月,国务院批复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规划投资595亿元彻底消除污染源。湘江,作为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唯一的流域综合治理的示范,承担着为国家探索经验的重任。

  借力国家驱动湘江“定点清除”污染源

  湘江是湖南省母亲河,沿海4000万人口从湘江取水。然而,长期以来,全省80%的重金属污染集中在湘江流域。沿江而下,郴州的“三十六湾”、衡阳的水口山、株洲的清水塘、湘潭的竹埠港等地,一度密布着上千家涉重金属企业,污水直排湘江,废渣露天堆放,重金属污染十分突出,对两岸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与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

  根据国家批复的方案,湘江重金属治理涉及沿岸8市,规划项目927个,总投资595亿元,5年完成。此外,按照企业和地方政府投入为主、中央适当支持、鼓励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原则,湖南省将建立企业、社会、政府多元化投入机制,保障项目资金投入“湘江重金属污染的问题我们多年前就看到了,可是治理需要大量资金,如果没有国家层面的支持,彻底整治连想都不敢想。”蒋益民说。

  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彭翔告诉《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595亿投资不全是政府投资,是在政府资金引导下,发挥企业作为投资主体的作用,原则上是谁污染谁投资治理,政府只是对历史遗留下来的进行投资治理,而且能够追查到企业的,肯定要追查其责任。

  “现在的治理思路是在控制污染增量的同时,逐步消化历史形成的存量污染,让湘江成为我国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典范。”蒋益民说。

  “两个减少50%”倒逼湖南调结构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方案,到“十二五”末,湘江流域内危害群众健康的重金属污染突出问题要得到基本解决,涉重金属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涉重金属企业数量比2008年减少50%。工业污染源得到全面治理和控制,重金属排放量比2008年减少50%。

  “湘江重金属治理没有别的要求,就这两个‘减少50%’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不是就污染治污染,而是彻底优化湖南省‘有色金属之乡’的产业格局,调整产业格局、转变发展方式。”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谢立说。

  湘江在湖南境内流经8市,流域面积占湖南省近一半。湖南省之所以高度谋划、治理湘江,其动力之一也是以湘江治污为抓手,力推产业结构调整,为“两型”建设探索好的发展道路。

  湖南素有“有色金属之乡”之称,重金属污染的历史包袱沉重。谢立介绍,2009年前后,位于“世界锑都”冷水江市的锡矿山一个山头上,就分布有96家小冶炼厂,远眺千疮百孔,污染十分严重。而且,由于小企业相互“滥价”,2009年前后出口的锑价始终徘徊在每吨3万元左右。在湘江流域治污行动中,湖南从环保切入将96家小冶炼全部关停,只允许两家规模较大、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生产,结果出口的锑价升至每吨9万元以上。

  近年来,湘江流域关闭了上千家高污染企业,2008年以来就关闭了445家规模以上企业,今后湖南省重点发展6家规模以上铅锌冶炼企业,逐步淘汰小企业。

  “随着一大批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污染排放严重的企业关闭和淘汰,湘江流域内经济结构得到很大提升。2007年湖南省启动新型工业化考核时,当年经济总量排前10名的企业中,有一半是冶炼、钢铁、造纸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而到了2011年,这些重污染企业全部退出了前十强,代之以工程机械等企业。”谢立说。

  “四个转变”为全国流域综合治理探路

  1966年,湘江中首次监测出了铬、铅、锰、锌、砷等重金属。此前水质良好。1971年,湘江流域已出现部分江段饮用水重金属严重超标现象。1978年,中科院地理研究所给中央有关部门的报告分析指出,湘江已成为国内污染最为严重的河流之一。上世纪90年代,湘江总体水质呈恶化趋势。

  与污染同步,湘江流域污染治理,湖南省一直也在努力。尤其是在污染治理的体制机制上,进行了很多探索,初步形成了“四个转变”的模式。

  第一,设置门槛,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治理转变。在湘江污染治理中,对新上项目一律设置环保门槛,对一批污染企业通过上环保装置、改进工艺等手段,从源头实现了清洁生产。记者在株洲冶炼厂采访看到,该企业引进世界先进水平的冶炼技术,污水做到处理后全部内部循环使用。

  第二,由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向通过市场、法律等多种手段推进综合治污。除了通过行政手段整治外,湖南近年不断探索推进排污权交易、上下游生态补偿、环境责任保险、排污权抵押贷款等多种市场手段加以引导。谢立介绍,今年6月兴业银行将在湖南推出排污权质押贷款业务,而在环境责任保险方面,目前已有587家企业参保,赔偿21起。此外,正在酝酿的《湘江保护条例》可望年内出台,将从法律层面完善保护机制。

  第三,从政府主导治理到全社会共同治理,形成高压舆论。近年来,在政府引导下,全社会都十分关注湘江治理,湖南各大高等院校都有环保N G O (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尤其是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实施以来,很多干部群众的发展理念发生重大变化,对湘江治污形成共识。

  第四,由侧重工业、城市污染转向城乡污染同治。据概算,2005年湘江流域排放生活污水9.19亿吨,占全省的68.97%。通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年行动计划,湘江流域设市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已实现全覆盖,所有污水达标排放。在此基础上,长沙今年将完成湘江长沙段主城区内全截污工程,无论生活污水还是城区地表水,全部收集处理,经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作者 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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