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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实现全民医保 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保违法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2012-07-30 14:44:50

  今年7月,是我国第一部有关社会保险的纲领性、基础性法律《社会保险法》实施一周年。28日上午,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的工作人员在长沙市人社局前坪现场组织宣传《社会保险法》,并为市民答疑解惑。

  “我3年未缴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现在是否可以续缴?”一位从事业单位离职后,自己创业的个体户陈先生向现场工作人员询问。工作人员解释说,只要去银行把过去未缴的费用补清,并继续按时缴费,就可以继续享受社保待遇。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我国没有专门的社会保险法律,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无法可依。《社会保险法》的出台,规范了社会保险关系,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确定了社会保险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如,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我省已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全部5项社会保险制度。其中,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05年的人均月基本养老金不足600元,提高到约1500元;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30万人,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达600元/月;已有12个市州43个统筹区开始实行跨市州异地就医及时结算,全省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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