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美食|时尚|旅游|汽车|同城|惠购|站点导航|世界杯

|邮箱|注册

新浪湖南

新浪湖南> 城市>高层动态>正文

省交警总队:严禁以包年包月等形式执法

A-A+2013年8月1日10:15红网-潇湘晨报评论

  省交警总队

  严禁以“包年”“包月”等形式执法

  为严厉整治公安交警执法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随意执法等突出问题,制定了《湖南省公安交警路面执勤执法“五条铁规”》。

  包括严禁罚款不出具有效票据,严禁罚款不开具处罚决定书,严禁路面罚款直接收取现金,严禁以“包年”、“包月”、“管理费”等形式执法,以及严禁采取扣车扣证等强制措施后无正当理由不作处理或私自处理。如果群众发现交警部门和交警违反“五条铁规”,可以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公安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也可以拨打12122报警电话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指挥中心进行举报和投诉。

  记者李柯夫实习生杨丽桦

[上一页] [1] [2] [3] [4] [5] [6]

保存|打印|关闭

美食攻略|人气餐厅

新浪首页|新浪湖南|新闻|城市|汽车|美食|时尚|旅游|健康|微吧|微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湖南简介|广告服务|商务合作|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产品答疑|网上举报中心|互联网辟谣平台|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