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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徐守盛:开展义务植树 推进绿色湖南建设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2012-03-12 09:34:08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周 强

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 徐守盛

(2012年3月12日)

  又是一年春风绿,又到一年植树节。

  我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1年来,湖湘儿女怀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一代代栽树植绿,打造出了亮丽的绿色名片。到2011年底,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57.13%,森林蓄积量达到4.16亿立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6.64%,青山绿水成为了我省的巨大优势和巨大潜力。在绿色发展引领世界潮流的今天,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建设绿色湖南的战略部署,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提升长远竞争力,需要全省人民坚持不懈地开展义务植树运动,不断增强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生态容量,实现绿色崛起。

  开展义务植树运动,推进绿色湖南建设,是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绿色湖南建设的基础是生态良好,生态良好取决于森林、湿地、农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改良土壤、减少污染等多种功能,是自然界功能最完善的资源库、生物库、蓄水库、贮碳库、能源库,保障了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绿色尽染的三湘大地依然存在生态脆弱的地区,全省尚有2000多万亩荒山迹地需要造林,2200多万亩石漠化地区需要治理,3000多万亩中幼林需要抚育,且城乡绿化发展不均衡,生态建设任重道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省经济总量扩张与自然资源有限性的矛盾、经济快速增长与环境容量有限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城乡居民对优美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开展义务植树运动,建设绿色湖南,是时代赋予三湘儿女的重大使命,光荣而艰巨。

  开展义务植树运动,推进绿色湖南建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绿色湖南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是为了人民群众,广大群众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导者,每一个公民都有保护环境的责任,都有植树造林的法定义务。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时再次强调:“要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推进植树造林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科技、依靠改革,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明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岁的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我们要从遵法、守法的角度提高认识,自觉履行公民法定义务,人人参与植树活动,为建设绿色湖南添砖加瓦。

  开展义务植树运动,推进绿色湖南建设,必须依靠科学,转变方式。要全省动员全民动手。坚持党政领导带头履行法定义务,深入进行生态文明教育,不断增强全民的植绿、护绿、兴绿、爱绿意识,开展“绿色村庄”、“绿色社区”等绿色创建活动,形成广泛、深入、扎实、持久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的生动局面。要统筹城乡绿化。努力维护城乡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使城市与乡村生态建设的方式、风格、内容等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以实施封山育林、石漠化治理、低效林改造等林业重点工程为重点构建生态骨架,以城边、路边、水边“三边”造林绿化为抓手构建连通城乡的绿色廊道,以增加城市绿量为切入点提升城市绿化品质,以优化森林经营和村庄环境为突破口推进乡村绿化,逐步实现城区园林化、城郊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的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目标。为此,要充分发挥好各级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城乡绿化的职能作用,切实落实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凝聚多方力量,科学规划,稳步推进。要不断提高造林绿化的质量和效益。因地制宜选择适生树种,加强优质种苗基地建设,推广先进营造林技术,确保种一棵、活一棵、成材一棵。要坚持造林与保护并重,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和城市绿地养护,积极防控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严厉打击非法采伐林木、损坏绿地设施、破坏绿化资源等行为,保护来之不易的绿化成果。同时,要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林业体制机制,不断释放广阔林地的活力与潜力,调动全社会办林业的积极性。

  开展义务植树运动,推进绿色湖南建设,是一项造福当代、泽被后世的伟大事业。让我们携起手来,用心植绿,精心护绿,为提升青山绿水优势、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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