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
不少长沙市民咨询12348热线:自己在长沙市解放西路,韶山南路,伍家岭,芙蓉中路、晚报大道等地中晚餐时间如果想要停车就得入店就餐。许多临街餐馆、饭店的店主利用水泥墩、反光锥、铁牌等障碍物占用商铺门前、附近的划线停车位,有些还擅自在非机动车道上施划黄格线等标线,以禁止其他汽车停放。有的商家就连非机动车通道、人行道、盲道、空地等公共场地也圈成了他们的“私人用地”。每个餐馆、饭店都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来管理“自己”的停车位,不在本餐厅就餐就不能在此处停车。是否有车位可以停车也变成了餐馆争揽生意的一张王牌。
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咨询热线李玉琴律师答复:这些商家私设的一些“禁止停车”标志牌的行为不合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擅自设定停车泊位的权力。临街建筑物立面以外的区域都属于公共空间,立禁停牌是对公共资源的一种侵占,除按规定设立的收费停车场所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私占作为公共资源的路边公共停车位。市民朋友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可以用手机或像机录音、录像,保留相关证据,然后再向城管部门反映,必然可以让违法的商家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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