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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景台看焰火收费200 岳麓山被指“拦路打劫” (2)

来源:红网2012年8月17日【评论0条】字号:T|T

  【回应】“确实有开发的想法”

  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到麓山景区管理处副主任彭浩,他表示,上周六晚确实组织了一批人在观景台上看焰火。“不过那只是请旅行社的负责人开了个座谈会,让他们实地考察下。也确实有推这样一个项目的想法,但大家都觉得这个项目还不成熟,后期采取什么样的开发方式还不得而知。”

  对于观光长廊是否属于公共区域,彭浩则称,“岳麓山风景区由长沙市政府授权管理局来管理,公共与非公共由管理局来决定。”并匆忙挂断了记者的电话。

  对于该项收费,管理处工作人员称,“这只是一项活动收费,属自愿行为。”长沙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不知道相关收费情况。” 记者 唐能

  声音

  人为制造收费项目不合适

  对于一个本身免费的5A级旅游景区,开发一个价格甚至高于同类景点门票价格的商业项目,省旅游局规划财务处处长李志斌认为,“没有经过全面评估,随意人为的制造一些过高收费项目是不合适的,风景名胜景区,特别是岳麓山这样关系市民生活休闲的城市公园,要充分尊重市民的意见和声音。”

  湖南商学院旅游学院院长钟志平教授也表示,对于本身享受财政拨款管理维护的风景名胜区,本身承担的一部分职责就是让渡休闲空间给市民,任何商业收费的行为,都要首先得到物价及管理部门的批准,适当的收费项目也应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在空间的商业开发上,岳麓山风景区也应在市民需求的前提下做出让步。

  律师说法

  可要求举行听证

  面对岳麓山风景区这类利用特定区域,设置排它场所的商业行为,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38条:对于涉及特殊人文背景,或者重大利益的行文规定,必须举行听证。可要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对于是否收费、怎么收费举行听证会。或者对于其没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行为可向物价部门提出异议,促使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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