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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开发“地产先行”风景名胜惨遭破坏(图)

来源:新浪湖南旅游2012年10月18日【评论0条】字号:T|T

  这是“洱海天域”度假产权式酒店项目俯瞰,在建的酒店和别墅群距离洱海最近距离仅有10多米,别墅群中心位置就是以前“情人湖”的所在地。

  编者按 在中国的每一个省份、甚或每一个城市都会有大大小小的旅游地产。 有的依山傍水而居,有的开山辟林而造,有的填湖截水而修,甚为壮观。然而,在“旅游“生态”等美丽头衔的背后,商业化、城市化和私有化侵蚀风景名胜区的现象愈演愈烈。

  旅游地产是指依托周边丰富的旅游资源而建,融旅游、休闲、度假、居住为一体的置业项目,包括休闲度假村、旅游景区主题休闲公园、分时度假酒店、景区住宅等。据记者调查,以莫愁湖为代表的湖泊成了城市的“洗脚盆”和临湖富豪的“私家花园”,四十多家会所用会员制和高价门槛圈地独享杭州西湖岸线,云南大理洱海的情人湖则被林立的别墅群所取代,南京中山陵地区除不断扩建的帝豪别墅外,220万平方米的高尔夫别墅及球场、78万平方米的马术场以及占地20万平方米的天泓山庄等高档地产项目不断诞生。

  专家认为,在旅游开发的名义下,我国风景名胜区正遭受着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破坏。由于错位开发,那些最精华、最优美的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正成为城市闹市区、平庸的商业区,甚至成为权势和资本的附属品。

  云南主要高原湖区过度开发严重

  当前,越来越多的地产投资商把目光投向云南风景资源优质的部分高原湖泊,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但由于未认真研究湖泊区域承载能力,未很好处理被征地农民生存、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等问题,不断上马的旅游地产项目已对湖泊生态造成影响,引发了社会各界的质疑和不满。

  部分高原湖泊被“挖掘侵占”

  根据2009年的云南“九湖水质状况分析报告”:抚仙湖和泸沽湖保持一类水质,程海、洱海为三类水质,滇池、星云湖、杞麓湖、异龙湖和阳宗海水质为劣五类。

  “由于湖泊主要入湖污染物总量居高不下;污水处理、垃圾处置、农业面源和养殖污染控制等主要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严重不足;投资渠道单一,治理资金缺口较大等原因,九湖治理还存在困难。”云南省九湖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环保厅厅长王建华在不久前举行的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会议上如是说。

  另外,只要符合地产开发条件的高原湖泊都被“挖掘侵占”。据记者调查了解,各大湖泊周边都有数个已建或在建的大型旅游地产项目,比如滇池周边签约用地4500亩的滇池卫城、占地1300余亩的昆明滇池高尔夫别墅;阳宗海周边占地2400亩、投资30亿元的春城海岸,占地一万余亩、投资超过40亿元的云南华侨城,还有岭东·紫郡、西亚山庄、世林国际别墅、柏联温泉SPA等;抚仙湖周边占地1500余亩、投资12亿元的九龙晟景,投资15亿元、占地约450亩的悦椿产权度假酒店,以及占地几百亩至千余亩的罗伽水岸、仟龙湾小镇等;而洱海的“洱海天域”度假产权式酒店项目侵占湖边公园,业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记者只要谈及湖泊环保、旅游地产开发等,云南省国土资源、旅游、规划等部门基本都拒绝接受采访。

  农民对征地开发旅游地产多有不满

  记者对5月1日公开发售的抚仙湖即“湖畔圣水”进行了实地采访。记者看到,酒店距离抚仙湖最近只有几百米,其海景公寓有33层,约有1300间高层湖景客房,每套都能将抚仙湖及帽天山景色尽收眼底。

  记者来到酒店旁边的玉溪市澄江县右所镇矣旧村委会,不少村民反映其田地被酒店征用。55岁的施永康说:“2005年前后,酒店通过村委会征用了我们的田,当时补偿标准是9.8万元一亩,我们家仅有440平方米良田都被征了,只剩下三亩多的山地,种点玉米、豌豆等。”村民侯秀莲说,酒店用铁栅栏把公园围住,村民只能站在外面看看,“这些都是有钱人享受的,太不公平了。”

  村民周文坤认为:“酒店占了我们的地,就应该负有一些责任,比如可招聘村里的年轻人进酒店工作,为村民举办一些技能培训班等,对老人给予一些生活补助。不能征了地就不管不问。”

  记者采访了滇池附近的浪泥湾村和阳宗海附近的谭葛营村村民,大家也都提出了同样的问题和要求。

  云南省建设厅总规划师韩先成认为,旅游资源是宝贵的,必须像保护眼睛一样精心保护。有的地方政府和开发商错误地认为资源好的区域就要建设高端酒店。其实酒店应该依托城镇,吃住在城镇,观光、游玩在景区。征地也应选择荒山荒坡,而不是良田。

  树立底线、危机和容量意识

  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环境科学与生态修复研究所所长段昌群教授认为,云南高原湖区的旅游资源密集,同时也是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环境敏感区,湖泊生态系统封闭程度高,抵抗外力干扰及破坏能力弱。目前主要高原湖区已过度开发,因此在引进和建设旅游地产项目时应秉承“先治理再发展”的观念,树立底线、危机和容量意识。

  政府和开发商应在湖泊的流域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范围内优化开发,认真对湖区的水、大气、土壤等进行调研,分析其发展旅游产业及旅游地产的承载力,开发之前先恢复和保护好生态。对高原湖泊分圈层开发利用,如湖体属于重点保护区,不能有任何有形建筑;湖滨缓冲带要禁止一切开发活动;限制开发区可适当发展旅游业;严禁沿岸沿湖开发布局、兴建旅游地产项目。要控制湖泊重要水域上游的旅游地产数量和规模。要学习国外在景区只修少数通道进入湖区、吃住行都远离湖区、观光需背包走入的做法。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把最好的土地和资源出让给开发商,却没有解决好农民生存和发展问题,易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一些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不得不到周边发展形成新的破坏和污染,这类关联问题,必须在开发中一并解决,而不能转嫁给社会和政府。”

  业内人士及专家认为,政府在行使公共权力的时候,有无切实考虑到公众的利益,公众的意见和声音是否能反映到政府决策里。像大理洱海的别墅群,若接受处罚便可保留非法违规建筑,那就会有无数的开发商愿意以缴罚款为代价侵占更多的公共资源;若继续任由大量的地产项目肆意侵占优质资源,剥夺普通老百姓享受自然的公共权力,那在短暂的经济利益后面,失去的可能是党和政府的威信及民心。

  旅游风景区变为权势和资本附属品

  近年来,公共资源在一些风景区成为私有者的“天堂”,临水而建的各处豪宅肢解了作为公众资源的城市景观。商业化、城市化和私有化侵蚀风景名胜区的现象愈演愈烈,缺法律规范、重开发、轻保护的管理模式凸显风景区保护的困境。如何防止这种现象蔓延已经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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