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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地铁要禁食 吃棒棒糖给崽喂奶算违规?

来源:新浪湖南旅游频道2012年10月11日09:29【评论0条】字号:T|T

  “地铁是否禁食”报道激起千层浪 多家知名网站转发 众多读者热议 棒棒糖能不能吃?给伢喂奶行不?

  绝大多数读者认为,地铁车厢内禁食有利于多数乘客,吃碗面也好,吃块面包也好,只是花几分钟的事,为什么一定要拿到拥挤的车厢里去吃呢?也有读者提出,既然是地方法规,就应该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应就禁食的范围作出说明,不然,吃根棒棒糖也要处罚吗?

  汉网《微调查》昨成“辩论场”

  截至昨晚7点多,近200位网友通过汉网《微调查》,就“地铁禁食”参与讨论。绝大多数支持禁食的网友,与少数提出反对意见的网友之间展开了激烈辩论。

  网友“猫猫”说,积极支持地铁禁食。太挤的地方不能吃东西,这道理谁都明白。但总有个别人,把这种社会公德抛之脑后。网友“流浪太子”说,对违规者严管重罚,才能维护大多数乘客的权益。

  网友“春满江滩”说,仅仅规定在地铁轻轨车厢里禁食,已经很人性化了。车厢里人多,打扫卫生也不方便。所以,除了喝水,最好不要吃东西。实在不行,可以吃完再上车啊。那里有垃圾箱,也没那么挤。

  网友“老酒”说:“卫生问题说卫生,不要扯到吃的上面去,不吃东西就没人乱扔垃圾了?至于味道,那有口气的人,也要禁止上车么?”他的这一观点,立即遭到众人“炮轰”。

  网友“老旦”说,有口气可以通过刷牙、吃口香糖,或者尽量少开口说法来解决。“老酒”的说法是在混淆概念。

  网友“汉口码头”则说:“在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上吃食物怎么就没素质了?谁没在飞机轮船上吃过东西?”对这一观点,不少网友都马上反驳:乘飞机时间较长,一般是进餐时间才提供饮食。最重要的是,座位上有桌板,空姐收拾起来也不费事。基本可以做到互不干扰。

  规定越具体越好

  完全反对禁食的观点,基本被驳斥,倒是有网友提出的几个问题,让众人捧腹的同时,也让人思考。

  网友“长子”冷不丁冒出一句:吃颗棒棒糖,或是一块巧克力,会挨罚吗?网友“津烽云烟”问:娃儿要吃娘奶也不行啊?

  网友“流浪人”觉得,碗装的米饭、汤粉,带皮的瓜子、花生都毫无疑问是不能吃的。但是大人为防止小孩哭闹,嘴里塞个棒棒糖,还是不处罚为好。至于小孩喂奶,地铁车站里有母婴室,喂完再上车不行吗?

  网友“craig”说,香港的公共交通工具上,除了白水,其他饮食都禁止。这一规定,比武汉的法规明确。读者曾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说,武汉流动人口多,禁食的范围不明确,执行起来就没有标准,会带来很多麻烦。

  也有读者反对给禁食划定范围。市民李先生说,车厢里人挤人,在那儿嚼啊嚼的,本身就是不尊重他人。难道那阵子不吃东西就有那难?在公众场合,注重他人的感受是文明素质的体现。地铁来了,也考验人的文明程度。

  建了地铁,就该有地铁文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研究所长徐双敏说,武汉立法“地铁禁食”,符合城市特色。地铁车厢内人流密集,禁食是地铁文明的一部分,既然乘地铁,乘客就该约束自己的言行。

  她说,武汉在室外端着汤汤水水吃早餐的大有人在,在地铁上也吃东西,没有约束,会乱套,立法很有必要。地铁2号线即将开通,报纸提出这个问题,让市民广泛讨论,这种做法对将来的执法非常有利。

  她还提醒有关部门,吃东西是个人行为规范,需要花大力气宣传法规,同时要有执行法规的配套细则,遇到暴力抗拒怎么处理,这些都是要考虑的问题,否则,就可能像禁鞭一样,形成反复。(记者齐翔 龚平)

  来源:武汉晚报

  在长沙乘地铁请管好嘴 乱吐槟榔渣最高罚200元!

  红网长沙讯(记者 刘容)按照安排,今天上午,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对《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进行分组审议。在这份受审的文件中,明文规定了多项禁止行为,违者将受罚。其中,在车站或列车内吸烟,乱吐口香糖渣、槟榔渣等最高罚200元。

  吸烟,乱吐口香糖渣、槟榔渣最高罚200元

  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不容忽视。今天受审的《条例》明确规定,市民搭乘地铁注意乘车秩序和环境卫生,禁止在车站或列车内吸烟、点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渣、槟榔渣,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车站或列车内乞讨、卖艺、派发传单(广告),擅自从事销售活动或者招揽搬运物品;禁止在车站、列车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悬挂物品。若有以上行为,按照《条例》规定,拒不改正者,将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在车站或者列车内大声喧哗或者弹奏乐器、播放音乐干扰他人也将面临以上同样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还有,擅自移动、遮盖安全消防警示标志、疏散导向标志、测量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攀爬或者跨越围墙、栅栏、栏杆、闸机、机车、安全门、屏蔽门等设施;强行上下车等,拒不改正的,最高罚1000元。

  票价依法实行政府定价

  明年年底,长沙市民有望坐上地铁。而一直以来,长沙地铁票价备受关注。

  此次提交审议的《条例》中规定,轨道交通票价依法实行政府定价。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执行政府确定的票价,不得擅自调价、变相涨价。这一规定旨在使票价制度明确和规范。

  而乘客乘车应当注意什么,《条例》中也作出规定。乘客应当使用有效车票乘车,不得无票或者使用无效票乘车;不得持伪造、变造的优惠乘车证件或者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购票乘车。乘客违反票务管理的,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可以并处票价五倍以下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违反该《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长沙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提出轨道交通指引导向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方案的;

  (二)未按规定公布列车运行信息和换成指示的;

  (三)未按规定处理乘客投诉的。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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