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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王鹏要告北京地铁

来源:新浪湖南旅游频道2012年10月11日09:29【评论0条】字号:T|T

  据《京华时报》报道 8日下午,北京地铁五号线各站点电子显示屏上均出现蓝屏白字“王鹏你妹”四个大字,对此北京地铁方面称系工作人员操作不慎所致。一位名叫“王鹏”的律师欲将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索赔名誉损失费1元钱。但法院人员当场拒收诉状材料。

  王鹏何人

  系一名地铁员工

  8日下午4点多,北京地铁五号线全线各站点电子显示屏上均出现故障,以往的列车运营信息被蓝屏白字的“王鹏你妹”四个大字取代。

  当晚,北京地铁官方微博对此做出回应称,由于近日地铁五号线PIS系统正在进行调试和人员培训,一学员误操作将和旁边同事之前调侃的话点击发布。北京地铁新闻发言人贾鹏亦证实此事,称“王鹏”是当时被调侃的地铁指挥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

  律师王鹏

  上百朋友发来“问候”

  欲提起诉讼的北京律师王鹏称,他只是一个普通市民,但从8日下午4点多到晚上10点多,他共接到朋友和熟人上百个问候、质疑的电话,“甚至连我的妹妹也接到类似电话”。王鹏认为,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并给他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为此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连续7天在早晚交通高峰的地铁五号线全线各站点电子显示屏上向他和妹妹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名誉损失人民币1元。

  王鹏的代理人丁海洋律师说,他向西城法院递交诉状,但法院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员称,“没看出来"王鹏你妹"这四个字有骂人的意思”,此外,“怎么证明这四个字说的就是你?”因此未收下诉状。

  丁海洋认为,对于事实是否存在、是否侵权等方面,都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之后才能确定。只要起诉状合格、有基本的证据材料,法官不应该直接拒收材料。

  网友反应

  褒贬不一被疑炒作  对于此事,网友们也褒贬不一。有网友认为,律师王鹏的举动很无聊,“作为律师你心理承受能力太差,可能是想炒作自己吧”。但另有网友赞同此举,“我已转告我认识的那个王鹏,大家应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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