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色湘乡氟化学有限公司的厂区外,有座堆存废渣的石膏山,高达几十米,长年外排污水。近日,此事被网友举报后,湘潭市、湘乡市两级环保部门立即进驻该厂调查。
3月20日晚,湘潭市环保局在网上通报了对该公司违法排污的调查处理情况:该公司石膏山外排的废水中,pH值、氟化物、悬浮物均超过国家标准。目前,该公司已被责令停产整治,并罚款20万元。
处理设施停运,擅设排污口
湖南有色湘乡氟化学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氟化盐的企业,主要产品为氟化铝。其污水处理站配套建有两个直径18米的沉淀池,1号池内的沉淀污泥(即石膏渣)经渣泵抽送到石膏山上的渣场堆存;2号池内的沉淀污泥经压滤后,卖给水泥厂作为混凝剂。
调查组勘察发现,石膏山上的废水直流到山脚下的水渠,坡面到处都是废水溢流产生的印迹。因该公司2号污泥处理设施未报告环保部门便擅自检修停运,对产生的废渣未进行压滤,造成大量含水的污泥直接抽送到石膏山,导致大量浑浊的废水外排。
调查还发现,公司设有总排污口,所有生产废水本应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总排污口外排。但公司在石膏山渣场却另设排污口,属不按规定设置排污口的行为。
废水中3项污染物超标
经采集现场水样分析,该公司石膏山外排的废水中,pH值、氟化物、悬浮物等3项污染因子都超过了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属超标排污行为。
对于几天前自己所说的“弱碱性的水对人体有益”,湘潭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陈伟新解释,单就“弱碱性的水”而言,人体有时候确实还需要,比如人们吃的石灰蒸蛋就是弱碱性的。但绝不是说企业排出的含弱碱性的工业废水对人体有好处,因为工业废水成分复杂,当然不能喝。
责令停产整治,罚款20万
陈伟新介绍,该局已责令湖南有色湘乡氟化学有限公司立即停产,并启动整治程序;对该公司罚款20万元。
陈伟新表示,对于湖南有色湘乡氟化学有限公司违法排污的行为,他们会坚决处理到位。该公司如不配合,他们将联合电力等部门,对该公司断水断电,强制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
■记者 刘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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