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需要张贴部门监制的物价标签
当日上午,记者随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的执法人员来到步行街北入口的一家知名休闲服饰专卖店,一进门就看到在休闲鞋专区正上方摆放着“全场春装6.5折”的促销广告。专柜上30余双休闲鞋整齐摆放,除了厂家吊牌价外,找不到其他价格信息,而到底哪些鞋子属于打折范围的春款,也没有明确标识,消费者只能向促销人员口头问价。
“像这种情况就明显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杨成志表示,商品的厂家吊牌价并不等于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钱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商家不得以吊牌标价或自己随意标注的价格作为标价,而是需要张贴价格监督部门监制的物价标签作为实际销售的现价。”
有实际成交记录才能称“原价”
随后,记者又随执法人员来到一家知名运动品牌专卖店。一双标有“原价699、现价399”的红色篮球鞋吸引了执法人员注意。
“这双球鞋有过699元的销售记录吗?”执法人员向店员询问。
“这是我们的促销款,上架后一直都是按399元进行销售的。”店员回答。她同时坦言,店里会定期对旧款或销售情况不理想的新款进行打折促销活动,而“销售情况不理想”就包括按原价一双都没有卖出过的商品。
市物价局副调研员谷铁钢告诉记者,这是一种典型的虚构原价的做法,极易对消费者形成误导。“按照相关规定,吊牌价格在本交易场所7日内未有实际成交的不得作为原价标示。商家利用消费者乐于购买折扣商品的心理,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构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都是一种欺骗性和误导性的销售行为,物价部门将进行严格查处。”谷铁钢表示。
发现不规范标价行为可举报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黄兴南路步行街上的不少商户都存在价格标注不规范的问题,这其中就包括以商品吊牌价作为标价、折扣商品未标注价格、折扣与非折扣商品混卖、销售人员口头报价等消费者常见的违规行为,执法人员也依次向各家商户送达价格政策法规提醒书。
“接下来的3天,我们还将在步行街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检查,重点查处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构原价、虚构折扣、模糊赠售、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杨成志表示。消费者如果发现有不规范标价的行为,都可拨打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市物价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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