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吴可 通讯员吴胜蓝 曹翀 长沙报道 因为别人家办丧事“放铳”需要,宁乡人刘好(化名)用“祖法”制作了七八十斤的硝药,被举报后被警方刑拘。昨日,刘好因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宁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鉴于刘好犯罪情节较轻,检察机关建议法院予以从轻考虑。
2010年末,刘好接到一笔生意:人家办丧事,需要“放铳”。刘好家中有祖法制作黑火药,刘好是“传人”。没考虑太多,刘在湘乡市一个化工原料点购买了硝酸钾等材料,在自家自制了30多公斤黑火药。
检察官说,制作黑火药的方法是刘好家祖传的。他以前曾做过,但后来由于身体不好就没做了,这几年经济拮据,又重操旧业。2011年上半年,刘好在附近农村丧事中放了两次铳后,将剩余的28.5公斤黑火药藏于楼梯口处。2011年8月9日,被邻居举报后,刘好向宁乡县公安局自首,这批火药也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查获,之后刘好被警方以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刑拘。
宁乡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起诉时考虑到了刘好的实际情况,“他制造的黑火药主要用来做丧事的时候帮别人放铳,并没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且这人主要是法律意识淡薄。”提起公诉时,检察院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刘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进行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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