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天下午,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通报了一起持刀伤害案件。

  11 月 29 日 3 时 35 分许,宁波市公安局 110 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海曙区通达路附近有 1 名群众被人用刀捅伤。

  接警后,海曙分局立即调集处突巡控警力赶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将受伤群众送往医院救治,并在通达路附近将逃窜的嫌疑人(程某某,男,26 岁,江西鄱阳人)截获。

  民警在多次口头警告和鸣枪示警均无效的情况下,果断开枪,将持续持刀逼近的嫌疑人击伤,并及时将其送医救治,现场无其他人员受伤。

  目前,受伤群众已经脱离生命危险,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潇湘晨报记者文鑫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