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古楼乡原枫香村会计汪善初优亲厚友,在生态护林员评定中不按照程序开展评定,将不符合条件的弟弟汪善虎选聘为生态护林员,汪善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汪善虎违规享受的生态护林员工资已全部退还……”近日,益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在生态扶贫领域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督查组在资阳区新桥河镇杨林坳村核对陈楚香家的生态补偿金到帐情况

  在今年一季度开展的扶贫领域“一季一专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益阳市纪委监委牵头扶贫办、林业局、审计局、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单位,对全市生态扶贫进行了全方位“体检”。联合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察看现场、听取情况、走访群众等方式,对生态扶贫项目不实、生态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虚报冒领和截留挪用生态扶贫资金、生态扶贫项目工程质量低劣、生态扶贫作风不实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各区县(市)按照省、市要求,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开展集中检查,对2018年生态扶贫项目实现检查全覆盖。

  在生态扶贫集中治理期间,全市共检查生态扶贫项目208个,涉及项目资金2130万元,受理举报23件,发现问题线索74个,立案13件,查处6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52人,追缴违规资金68.18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4.94万元,公开通报曝光3期6人。

  “生态扶贫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方式,是实现生态保护与脱贫增收双赢的扶贫模式,对生态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我们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处,要让更多的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在生态扶贫中受益,要让更多的群众在生态扶贫中有获得感。”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益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文小凤 曾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