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高速附属设施受损现场空无一人?一起事故扯出“案中案”

  3月7日22时,株洲管理处株洲西路政大队值班员接警得知,G4京港澳高速由南往北方向K1575+325M右侧,发现裹塑形二波形板等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破损,现场无事故车辆,疑似交通事故造成。与此同时,路政大队辖区内,伞铺恒利施救队对一台湘B牌号的小车进行故障施救,拖车至株洲西收费站出口时发现,该小车右部有多处明显撞击痕迹,疑似交通事故造成。

  3月8日9时,株洲西路政大队路政员凌云、姜玉华抵达伞铺收费站施救站,经过对湘B牌照的小车驾驶员询问调查得知,3月7日21时10分,该驾驶员由于疲劳驾驶,行驶至G4京港澳高速由南往北方向K1575+325M时,与前方行驶在行车道货车发生追尾,因小车驾驶员急于离开,选择与对方货车驾驶员私了后,各自离开事故现场。不料小车车辆受损较重,无法行驶,停靠在服务区内谎报称故障。但小车车主对造成高速公路交通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承认,称其车辆并未撞上高速护栏,不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随后路政人员携小车驾驶员前往交警部门进行移交处理,并走访监控中心调取监控设备影像资料,经交警部门与调取监控设备影像资料提供信息后得知,造成G4京港澳高速由南往北方向K1575+325M右侧交通附属设施损坏另有“真凶”。

  原来,正当湘B牌照小车与前方货车发生追尾事故时,后方跟随小车行驶中的赣C牌照的大货车为避让前方事故车辆,向右猛打方向盘,车辆右侧前车身与右轮胎撞上右侧护栏等设施。然而,赣C牌照大货车驾驶员却因车载整箱海鲜水产品急于送货,车辆仍能开动,竟离开了事故现场。

  路政员最终将赣C牌照大货车驾驶员带至大队进行处理,驾驶员对造成G4京港澳高速由南往北方向K1575+325M右侧高速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的行为供认不讳,最后承担了理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