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自己像个‘黑客’一样,一开始觉得很好玩。”汪某口中很“好玩”的事,是利用京东白条的漏洞进行恶意赊购,诈骗手机等贵重物品,等货物到手后,他们便寄到深圳销赃获利。

  为获取更多的京东账号,汪某伙同他人从长沙火车站和高校附近的网吧,大量购买他人遗失的身份证,还从学信网上套取相关身份证对应的学生学籍信息。案件中,他们分工合作,形成一条骗、收、销的完整链条,共诈骗京东金融公司110余万元商品。

  3月8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进行一审宣判。“发现这个漏洞的时候,我本来想告诉京东公司的,但拿到钱的时候,我的心态变了。”汪某眼眶泛着泪。因为贪心,他一审获刑10年9个月。

  利用网站漏洞一笔赚了5000元

  白条是京东金融于2014年2月推出的信用支付类产品,用户可以先消费、后付款。

  2017年,就读于湖南某学院的大学生汪某听说,京东推出“京东白条”的赊购业务,可以先消费后付款,很容易通过审核。“第一次是用自己的信息买东西,当时我就发现了漏洞。本来想告诉京东公司,但我不知道怎么联系他们。”汪某意识到这是个“赚钱”的渠道,当即联系了老乡张某决定先试一下。

  冒充在校大学生,首先就要获取大学生的身份证。汪某发现,一些大学生在网吧使用身份证后,常常将身份证落在网吧。之后,汪某从长沙某高校附近的一个网吧,花了200元买了一张在校学生的身份证。利用身份证上的信息、以及新买的手机号,汪某在学信网上注册了一个账号,查询到这张身份证对应的学籍信息。

  通过这些信息,汪某在京东平台申请了账号,并提交“京东白条”的申请。之后,汪某把身份证和学籍信息全部转交给张某,张某利用学籍信息来到失主所在的大学,并找到该学校的京东面签官(一般为大学生兼职),进行现场面签。

  面签官仅对张某进行简单的问询式面签,就完成了初审,然后把初审材料发往公司后台,由公司后台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汪某利用审批通过的“京东白条”赊购额度在京东平台购买了一部6000余元的手机,并快递给张某。

  手机到手后,张某立即将手机邮寄到深圳,以原价八八折的价格进行销赃获利5200元。

  招兵买马形成骗销“一条龙”

  第一单“生意”成功后,汪某和张某都尝到了甜头,两人开始招兵买马,进行大规模的骗购。“这种方式来钱太容易,也太快了,当我看到钱的时候,心态就变了。”

  汪某雇佣张某谦、刘某良、刘某婷等人员,负责购买身份证和手机卡、查询学籍信息、注册京东账号,以及申请“京东白条”赊购业务和收货、发货及货物的变现;张某雇佣彭某为等15名人员冒充大学生,找面签官进行面签审核。其中,汪某提成45%,负责购买身份证的费用和雇佣人员的工资;张某提成55%,负责支付面签的差旅费和雇佣面签人员的工资。

  计划确定后,汪某先后在各高校网吧和长沙火车站附近以每张3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了90余张身份证。

  张某谦负责查询身份证的学籍信息,对没有学籍信息的身份证直接销毁,有学籍信息的则立即申请“京东白条”额度,并把身份证和学籍信息转交给张某。对审核通过后的账号,汪某根据信用额度全部赊购手机、充电宝等商品,并发货至湖南、贵州、辽宁等地。等商家发货后,汪某再雇佣刘某良和刘某婷等人坐火车去外地收货。收到货物后,刘某良和刘某婷立即将货物快递给汪某。

  汪某在收到刘某良和刘某婷发回来的货后,再集中发给深圳市某手机批发商。收到手机批发商的购买款后,汪某按比例分配给张某。汪某和张某再支付雇佣人员的工资和差旅费用。被抓后,汪某承认,作为一名大学生,他并不需要这么多钱。“我投资了10万元,在学校开了一家京东快递店。”

  最后,法院依法判处汪某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七名被告人也均被判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