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一网讯(记者 胡秋菊)1月31日,市交通运输局下发《关于对市城区出租汽车不文明营运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为规范市城区出租汽车文明营运行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满足市民高质量出行需求,今年2月1日至12月31日,对市城区出租汽车不文明营运行为实行举报奖励。

  举报内容为市城区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违反“八不准”,即不拼客、不议价、不拒载、不绕行、不乱停、不抽烟、不打电话、不嚼槟榔等不文明行为。举报线索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文明营运行为,有具体的时间、地点、路线和车牌号码等有效信息。举报方式为:市民可提供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文明营运行为且能显示车牌号码证据的照片(至少2张)或视频,发送至“常德市出租车投诉”微信号(微信内搜索添加朋友“cdcz12328”)或电子邮箱cdcz12328@163.com,并留下举报人联系方式。举报平台收到举报线索后,统一对信息有效性进行初审,确认后转交通运管执法部门核实。交通运管执法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对涉事车辆、司乘人员和举报事实进行核实,举报内容属实的,举报平台接到核实信息后给予举报人奖励。凡市民举报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文明营运行为并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的,由举报平台按200元/条次的标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同一案件有两次以上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第一时间以平台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工作人员提供的举报信息不纳入本通告奖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