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收费问题有了新消息。
2018年12月29日,湖南省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岳麓书院和中国书院博物馆过渡期间门票价格的通知》(湘发改委价费[2018]1028号)。
《通知》称,因国家发改委和我省近期将对景区门票价格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经研究决定:在我委正式批复门票价格前的过渡期间,岳麓书院和中国书院博物馆普通门票暂按每人次50元执行,并对特殊人群按相关要求实行优惠。待国家相关政策明确、我委作出正式批复后,即执行新的门票价格。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上述《通知》中的被许可人为“湖南大学”,批复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
岳麓书院门票价目公示栏
此前的2018年12月11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倪洪涛在网上实名发文称,岳麓书院门票收费缺乏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
对此,湖南大学党委宣传部曾回应,岳麓书院是湖南大学的二级学院,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5A级景区(点)。门票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暂不实行全部免费开放”的规定,经政府部门批准后执行。门票收入主要用于岳麓书院文物保护、展示、研究等。
澎湃新闻注意到,根据湖南省发改委2015年12月作出的《关于岳麓书院和中国书院博物馆门票价格的批复》(湘发改价服[2015]1109号),岳麓书院和中国书院博物馆实行统一售票,普通门票价格为每人次50元。该批复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被许可人为“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针对湖南省发改委最新发布的《关于岳麓书院和中国书院博物馆过渡期间门票价格的通知》,倪洪涛认为,该通知存在以下涉嫌违法之处:
其一,通知将被许可人从“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变更为了“湖南大学”,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行政许可变更必须由被许可人提出申请,“是否意味着此前的收费主体是违法的?”其二,过渡期收费批复于法无据。过渡多长时间?过渡期收费批复适用的是新法还是旧法?过渡期收费的法律属性为何?这些尚未解答。
另据倪洪涛介绍,他已于2018年12月21日起诉湖南省发改委并立案。其诉求为,确认湖南省发改委于2015年12月28日对湖南大学岳麓书院作出的湘发改价服(2015)1109号《关于岳麓书院和整个书院博物院门票价格的批复》无效,并且向湖南大学申请岳麓书院收费去向等信息公开。
与此同时,湖南中楚律师事务所张丕穆律师、湖南金凯华律师事务所罗秋林律师分别起诉湖南省发改委和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文物管理处,湘潭环保协会志愿者彭正坚、湖南勤人坡律师事务所蒋新律师向湖南省发改委申请了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