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11日讯(记者 于振宇 通讯员 谢特波 孙青青)今天上午,娄底检察机关指控的被告人杨运寿等28人拐卖妇女、收买被拐卖妇女一案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6年9月至11月,被告人卿启林、邹南意、卿春山、卿启兵、刘青香、伍永宁等人以出卖为目的,多次共同或者单独从被告人杨运寿等人处以人民币3万余元的价格收买由他人拐骗至中国境内的外籍妇女,自驾或者租乘被告人邹彪、陈志伟等人的车辆,将外籍妇女运送回新化,然后再以介绍婚姻为由,将外籍妇女以人民币3至8万余元的价格贩卖给被告人欧习东、陈智红等人。

  本案是一起公安部督办的特大跨国拐卖妇女团伙案。检察机关指控,28名被告人在短短2个多月时间内拐卖、收买了24名外籍妇女,其中杨运寿、邹南意、刘青香、伍永宁拐卖妇女的人数达到十人以上。承办检察官严审细查数百份证据,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将繁复的案情梳理清晰,为有力指控犯罪打下坚实基础。

  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中收买这些被拐卖外籍妇女的被告人,多数家庭条件差或儿子残疾,已到适婚年龄却娶不起、娶不到老婆,看到亲戚、邻居都通过这种方法“买”到了新娘,就通过被告人罗玲翠等专门介绍拐卖外籍妇女的“媒人”联系上新化的卖家,用尽全家积蓄买来一个新娘。然而,由于这些女子系被他人拐骗非法入境中国,内心不是自愿来嫁人,本案中多名被拐女子趁上街赶集等机会逃跑。收买人不仅落得人财两空,还将面对刑法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