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工商局天元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在逸景华天酒店一楼食品经营部购买的一箱53%VOL500ml“贵州茅台”白酒疑似假酒。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联系,确认该茅台酒确为该商行销售给消费者。后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鉴定,上述贵州茅台酒均为假酒。市工商局天元分局立即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并将涉嫌商标侵权的“贵州茅台”白酒予以扣押。
该商行经营者曹某称,通过白酒回收,他以每瓶1280元的价格购进了8瓶“贵州茅台”白酒,并以每瓶1580元销售给消费者。对于这批白酒是否合法、进货单据、产品检验报告及提供者的信息,曹某均不能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规定,曹某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将受到处罚。
市工商局天元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渠道购置商品并索要小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要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