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送养孩子信息。周某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送养孩子信息。
周某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送养孩子信息。周某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送养孩子信息。

  红网时刻常德3月24日讯(通讯员 吴林芳 郭伟欢)俗话说得好,虎毒尚且不食子。可是一男子竟利欲熏心,为了区区两万余元,欲亲手卖掉了自己出生才10天的亲生儿子。3月22日,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丹阳派出所破获了这一起贩卖儿童诈骗钱财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

  1月10日17时许,陕西省的王某向丹阳派出所报警称,自己与常德吴某夫妇签订好了收养他们出生10天的孩子的协议,并按协议将2.2万元的“营养费”交给孩子父亲吴某后,吴某竟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吴某之妻周某也反悔,也不愿意将孩子送给王某抚养了,人财两空,万般无奈,王某选择了报警。

  3月22日,民警在广州长途汽车站将网上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吴某抓获。经审讯,吴某交代:他与妻子周某是二婚家庭,两人育有3子,加之去年吴某做生意亏了本,欠了债,生活压力很大。去年4月,妻子周某又意外怀孕,吴某便心生卖掉自己亲生孩子的想法,于是便瞒着周某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一条送养孩子信息。陕西省的王某由于一直无法生育,想抱养小孩,看到吴某发布的信息后,立即与他联系,两人协商以2.2万元的“营养费”收养吴某即将出生的小孩,双方达成协议。

  1月1日周某在常德某妇产医院生下一男婴。1月5日,吴某就和王某取得联系。1月10日,王某应邀从千里外的陕西赶来常德,在市城区某银行内取款2.2万元后交给了吴某。吴某拿到钱后,借口上卫生间方便为由脚底抹猪油偷偷溜之大吉,留下妻儿和王某,后独自一人潜逃至湖北、广州等地,将卖子换来的钱财挥霍一空。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湖南合策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王芳介绍,本案吴某涉嫌诈骗罪而非拐卖儿童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本案吴某以送养自己的亲生儿子为名并收取一定数额的“营养费”,而实际上并未将儿子交给领养人,仅用欺骗的手段占有他人财物,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我国《收养法》明确规定了收养孩子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并且需要经过法定程序,履行法定手续才会产生法律保护的收养效力,私自收养行为不仅不受到法律的保护,且属于违法行为,本案王某抱孩心切,不仅赔了钱财,还有可能涉嫌拐卖儿童罪,真是得不偿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