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研发支出计入GDP

  我省去年GDP修订为31551.37亿元

  全省研发支出13年增长近13倍

  湖南日报10月16日讯(记者 彭雅惠)今天,省统计局发布消息,完成了对2004年以来湖南地区生产总值(GDP)历史数据的重新核算和修订。

  今年,国家统计局改革了研发支出核算方法,将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不再作为中间消耗,而是作为固定资本形成处理。4月份,省统计局依据《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研发支出计入地区GDP核算方法》和湖南研发支出基础数据,启动了重新核算工作。

  据介绍,研发支出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所谓研发支出纳入GDP,是指根据新的核算方法,将其由中间投入调整为固定资本形成计入GDP。

  加入研发支出后,我省2004年至2016年GDP均有所增长,从增值看,13年间全省研发支出明显逐年增多,2004年计入GDP22.43亿元,到2016年已达到311.57亿元,增长近13倍。受其影响,2016年我省GDP总量由31239.8亿元增至31551.37亿元, 同比增速由7.9%提升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