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18日,娄星区蛇形山司法所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调解了一起无资质致人受伤的医疗纠纷。
原标题:娄星区一男子无行医资质致小孩下体受伤 司法介入解决
娄底新闻网娄星讯 5月18日,娄星区蛇形山司法所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调解了一起无资质致人受伤的医疗纠纷。
5月12日,胡某带发烧的女儿小萱到彭某诊所看病,彭某丈夫曹某拿体温计给小萱测量体温,结果不慎造成小萱下体受伤。胡某带女儿到医院治疗之后,认为这次受伤有可能导致女儿今后的正常生活,于是向曹某索赔,要求赔偿10万。曹某以没有钱为由拒绝赔偿,胡某就此来到司法所寻求帮助。
司法所调解员在接到申请后,立即对事情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得知曹某并无行医资质,偶尔在妻子诊所帮点忙,这次由于失误造成他人受伤。调解员认为纠纷事实清楚、责任明晰,关键是赔偿金的问题。于是,调解员找到曹某夫妇,曹某告诉调解员自己刚刚买房,且患有心脏病需要做搭桥手术,没钱支付赔偿金,而彭某则表示不是自己造成的,不承担任何责任。调解员对此指出,胡某女儿是在彭某诊所就诊时受伤的,彭某作为诊所负责人必须承担责任,而彭某与曹某是夫妻,曹某在无医疗资质的情况下,在其诊所进行的相关医疗操作造成的伤害,彭某都有一定的责任。如果拒不赔偿,对方走法律程序,是可以对曹某进行拘捕的。而且这么一闹,势必对诊所的运营造成影响。曹某夫妇在权衡利弊后,表示愿意赔偿,但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针对这一情况,调解员又找到胡某,对其进行劝解,在赔偿金方面要合情合理合法,胡某女儿的伤情是否有如胡某所想的严重,这个是需要鉴定的,不能全凭自己所想。一番思想工作之后,胡某表示愿意降低赔偿要求。于是调解员趁热打铁把曹某夫妇和胡某叫到了一起就赔偿金的问题进行了协商。
最终,达成了由彭某赔偿胡某女儿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两万八千元。同时,调解员也对曹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不得再进行相关医疗操作,曹某听取了调解员的忠告。就此,一起医疗纠纷圆满解决,防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稳定了社会的稳定。
(娄底新闻网 胡敏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