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岳阳网

  岳阳网讯 (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璐)“我一直认为自己是被社会遗忘的人,没人理没人睬,之前我还不相信你们会帮助我,现在想想还真是惭愧。给你们添麻烦了,谢谢!谢谢!”。近日,临湘 市人民检察院为刑事被害人沈某申请了当地最高额度的司法救助金2万元。得知这个消息后,沈某激动的连声道谢,饱经风雨的脸上绽放出久违的笑容。

  命运就像过山车,时起时落。而对于沈某和他的家庭来说,苦痛永远定格在二十二年前的那个夏天。1994年8月1日凌晨2时许,沈某及妻子胡某在 熟睡中被他人泼洒腐蚀性液体,沈某及胡某被严重烧伤,妻子胡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沈某也容颜尽毁、重伤致残。后来,该案因证据不足未能侦破,受害人沈某及家 属没有得到任何有效赔偿。现沈某年近六旬、身体残疾、居无定所,又无固定经济收入,靠打点零工挣点散钱勉强度日。

  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得知沈某的具体情况后,依职权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检察长李汉斌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安排控申科干警深入沈某住所地走访调查其 经济状况。形成翔实的调查材料之后,报经临湘市政法委审批,为沈某申请到临湘当地最高金额的司法救助金2万元。虽然,有限的救助金无法让沈某从根本上摆脱 贫苦的命运,但这却是寒冬里的一抹暖阳,给了他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勇气。民生无小事,事事总关情。临湘市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承“民生检察”理念,在规范执法的 同时关注弱势群体并积极主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临湘市人民检察院控申科主管领导陆建林表示:“检察机关对受到侵害但基于种种原 因无法获得赔偿的当事人给予适当的司法救助,既能传播检察正能量,又能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今后,我们将致力于多部门联合帮扶,实现司法救助 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