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措3 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

  加强油品质量管控。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严格把控油品供应质量关,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车用油品的违法行为和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规行为,确保油品质量达标。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市环保局加大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力度,2015年排气应检车定期检测率达到100%(国家免检车除外)。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工作,市公安局采取电子抓拍和人工取证的方式,对无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行为严格依规处理;对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市公安局暂扣行驶证、市环保局下达机动车排气污染限期维修治理通知书;维修后仍不符合《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的机动车,市公安局予以强制报废处理。

  举措4 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强化建筑工地扬尘监管。市住建委组织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措施,做到“五个100%”控制施工工地扬尘,全面督促落实洒水喷雾、防尘覆盖等措施,不符合规定的工地严格停工整改,按标准审核验收后方可开工、复工;城市控制区内建筑工地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严格控制道路扬尘。市城管局组织实施对主次干道实行人机结合清洗、机械化洗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洒水降尘“五位一体”的精细化除尘措施,减少道路二次扬尘。

  强化渣土运输和消纳管理。市城管局加大推广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辆力度;渣土运输车辆须采取密闭措施并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带泥上路、沿途撒落等行为。

  举措5 严格控制其他污染

  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市农委切实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力度;各区、县(市)政府要建立乡镇、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禁烧管控到位。市爱卫办加大巡查考核力度,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十佳”“十差”乡镇、村评比的约束性指标,对禁烧工作落实不力、造成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恶化的,在考核评比时实行“一票否决”。

  加大餐饮油烟整治和垃圾焚烧力度。内五区政府组织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餐饮油烟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后高空排放,对不按规定使用或者拆除净化设备的责令整改。各区、县(市)政府要严厉查处垃圾焚烧行为。

  做好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特护期内特别是春节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内五区政府负责划定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地点、禁放时段并进行巡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特护期内,除重大节日或市政府批准的重要活动(遇重度污染天气时,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取消燃放)外,市旅游局停止每周六晚橘子洲烟花燃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