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招生]

  三大计划增加农村考生录取比例

  本报长沙讯湖南今年重点通过实施三大招生计划,增加湖南省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入学机会。

  1.具有湖南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的40个县(市)连续3年以上户籍、具有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考生,可填报“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志愿。

  2.具有湖南省边远、贫困、民族地区51个县(市、区)的农村3年以上连续户籍、具有这些县及县以下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农村户籍的考生,可报考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安排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

  3.具有湖南省农村户籍的考生可填报湖南省省属本科一批高校的“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记者范典

  高考时间

  6月7日、8日

  全国统考

  6月26日至27日

  本科提前批志愿、“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和“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志愿填报。

  6月28日至7月2日

  其他批次志愿填报。

  有关批次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分别为:

  7月18日本科一批和“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7月25日本科二批。

  8月2日本科三批。

  8月11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

  8月14日高职专科批第二次。

  加分投档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生,可以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5分)。

  有右边情形之一的,可以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增加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