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株洲讯1月2日,记者从醴陵市相关部门获悉,醴陵正着手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烟花爆竹企业的行为。

  按照醴陵市纪委、 醴陵市监察局于2014年10月份联合下发的《醴陵市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投资入股烟花爆竹企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醴陵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 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驻醴各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以本人或他人名义 在醴陵市各类烟花爆竹企业投资入股的或变相干股分红的、或利用职权干涉执法部门正常执法,为烟花爆竹企业充当保护伞的,将成为此次清理对象。

  据了解,此次清理工作的清理时限为13个月,从2014年10月份到2015年10月底。清理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查办案件4个阶段。 记者刘平通讯员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