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需合法合规

  据湘声报记者了解,去年以来,浏阳市就先后有7名公务员辞职。

  浏阳市委组织部一位工作人员介绍,部分公务员在辞职之前,就已经在外兼职或创业。随着公务员管理越来越规范,纪律越来越严明,他们不得不在公务员身份的去与留之间作出抉择。

  2013 年10月,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 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而根据最新调查数据显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共排查出党政干部在企业兼职者近8万人,目前已经完成清理 的约5.5万人。

  省政协委员、省委党校副校长雷国珍在接受湘声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对于当前的公务员辞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公 务员辞职是正常的现象,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可以辞职,可以提前退休。”雷国珍说,对于公务员,辞职是一种选择;对于全社会,则是一个积极信号。 过去是千军万马挤进公务员队伍,现在有许多人意识到,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选择来实现自身的价值。对于公务员辞职现象,雷国珍认为,外界没有必要质疑和猜 测,离职者也不应该对外界的言论有压力。

  此外,雷国珍表示,公务员的辞职除了本人自愿外,还必须坚持不损害公众利益与符合相关程序两大前提。

  “辞 职绝对不能成为免责的护身符,如有问题,该追究的,还是要追究。违规兼职者更不能简单一辞了之,要一查到底。”雷国珍说,公务员辞职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规 定的相关程序;一旦发现辞职的公务员本人存在问题,必然牵涉到法律和问责,即便是辞了职,也应该要追究,按照法规制度和程序来处理。

  对当前部分公务员因待遇低、压力大而选择辞职的现象,雷国珍认为,在社会进步的情况下,相应提高待遇是可行的。但“当官别想发财,发财别来当官”。

  (湘声报-湖南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