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反映,收条被篡改,1500元变为281500元
12月15日,农民工来到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求助,讨薪律师团详细了解案情并开展调查,最终决定帮助农民工讨回被拖欠的工资。据农民工反映, 湘达公司委托的项目经理刘劲梅恶意将包工头“刘光辉”出具的实际只有1500元的伙食费收条篡改为281500元,并以此拒绝向农民工支付工资。
“当时欠条上是小写的1500元,刘劲梅在前面加了‘28',劳动监察局长沙支队要我们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鉴定,拿到鉴定结果、确认为伪造后, 才能按照拖欠农民工工资对待。而刘劲梅已不知所踪,湘达公司也拿不出那张被篡改的欠条原件”,刘光辉说道。作为湘达公司现场施工责任人任冬华也向记者证实 了这一点:“所谓28万元的领条是假的,我当时在场,他打条子的时候是1500元,根本没有28万元,打条子时还没到结算工资的时候。”
据律师团成员秦希燕介绍,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2004年出台《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出台的相关规定,企业应 该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工程总承包企业直接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这意味着即使收条是真的,也不符合法律规 定,企业必须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而公司没有支付,所以湘达公司仍要立即向农民工本人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12月18日,长沙市劳动监察支队、天心区人民政府维稳办、天心区公安分局指派相关负责人专程来到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协商农民工讨薪事宜。期间,先后15次致电湘达公司董事长杨雪辉要求其来所说明情况,在等了近3个小时后,最后公司也未派人来协商解决。
19日下午,讨薪律师团前往湘达公司讨薪,湘达公司法人代表潘赛表示,律师和农民工反映的欠薪事实都存在,愿意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董事长 杨雪辉在国外,要等到2015年元月15日左右董事长回来后才能考虑支付,最终未支付任何费用。对此,秦希燕表示,下一步律师团将督促有关部门将此案移交 公安机关处理,尽快帮农民工讨回这笔血汗钱。(本报记者 于振宇)
查看评论(0)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