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据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通报,郴州市苏仙区一村官罗某,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及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其作为村主任及协助 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一村民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征用土地补偿款15万余元;并骗取附属设施补偿款3万多元,近日,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将罗某和廖某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2012年12月,郴州市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郴永大道(苏仙段)建设工程启动,苏仙区桥口镇某村村主任罗某被区政府指派协助政府及征地拆迁组 负责该村的征地拆迁。罗某利用其担任村主任及协助郴永大道(苏仙段)建设项目指挥部征地拆迁的职务之便,伙同村民廖某骗取桥口镇其所在村的征地补偿款15万余元进行私分。此外并骗取附属设施补偿款3万多元。

  潇湘晨报郴州12月10日讯 记者 肖洋桂 通讯员 曹德莉 李国毅 谢楚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