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6日讯 在央行11月22日调整存贷款利率后,日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长沙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也统一下调0.25个百分 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从4%调整为3.7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从4.5%调整为4.25%。

  通知中明确,2014年11月22日以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4年11月22 日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今年11月22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但自2015年1月1日起 执行调整后的新利率。

  此外,已签订借款合同,放贷日为2014年11月22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新利率;2014年11月22日(含)申请 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直接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以市民在长沙用公积金贷款最高额50万元、贷款2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降息后住房公积金贷款 月还款额为3096.17元,而降息前公积金每月还贷3163.25元,利率调整后,每月可省67.08元,20年共节省利息17718.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