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11月9日电 (记者陈文广) 近日,湖南省郴州北湖区档案局工作人员在鲁塘镇例行档案执法时,发现一本189年前记载郴州直隶州永宁乡“山林纠纷”案件民间手抄本。

  据最初发现该手抄本的鲁塘镇镇干部何土高介绍,他在清理其祖屋时发现该手抄本。他家祖屋距今已有近两百年历史,至于手抄本是何人撰写,他的上辈也未曾提起,所以不得而知。

  这本手抄本封面仅存残页,已破旧发黄,既没书名,也无作者名。手抄本正文完整,馆阁体书法十分清晰。书面第一页写有:“道光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本户在曾太爷处呈”。

  手抄本收录了“山林纠纷”案件的多件诉讼材料。据介绍,此案件源于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何氏村民为瑶得水(现鲁塘镇境内)的山林权属,发生争执,期 间虽经知州处理,但根源未能彻底消除。道光五年六月终于发生虫户何华棵被上户用禁械击杀的惨剧。官司从郴州直隶州打到衡永郴桂道,再到湖南布政司,于道光 六年二月初六涉案人具悔结销案,山林权属尘埃落定,前后历时59年。

  据北湖区档案局工作人员介绍,这一手抄本对研究清代的司法、户籍、保甲制度以及世风民情等,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准备将手抄本征集进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