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丛笑)湖南省统计局日前发布数据:前三季度,湖南城乡居民收入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16.3元,同比增长 10.5%(名义增长,下同)。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94.3元,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90.7元,增长11.9%。
前三季度,湖南14个市州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在10%以上。从收入增幅看,农村居民高于城镇居民2.4个百分点;从收入水平看,农村居民收入仅是城镇居民收入的37.0%。
统计显示,长株潭地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064.8元,同比增长10.1%,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 12064.0元、12007.4元和8539.8元,同比分别增长10.5%、10.4%和10.4%。从收入水平看,长株潭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是洞庭湖 地区的1.75倍、湘南地区的1.75倍、大湘西地区的2.47倍,区域之间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